這篇文章不知道是不是應該發在這裡,如有更適合的地方請告知~
事情是這樣的,
親戚有個就讀高職的小孩,
她有點遲緩,
之前得知她在上戶外課時,
被一位外聘老師摸胸部,
聽說是長達好一陣子而且每週上課就會這樣對她,
終於有一天被其他同學看到才報告學校,
現在學校送了性平會做出解聘及要老師去心理輔導的決定,
社工也有去家裡拜訪,
可是遲遲沒有收到相關法律文書,
沒有起訴書或傳票或警察局通知,
因為親戚家傾向私下和解,
可是我卻非常生氣,
認為那位老師根本就是欺負她不懂也不會反抗,
很想去幫他們報警,
可是親戚家不想把事情鬧大...
但我也算是局外人...
也怕沒經過他們同意去報警會影響他們家的生活,
所以我實在非常阿雜....
想請問各位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