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性平會之證人很雖小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5-29 18:39:25
※ 引述《lingoping (碗裡的果)》之銘言:
: 當然學校會找我去,
: 確實是因為我有關於證據的資料,
: (我好友是局外人所以學校沒找他)
: 我自己的立場是我覺得加害者是不對的,
: 所以我把現有的資料呈上去沒有什麼隱瞞
問題在於, 你自己的立場"覺得"是加害者不對.
但那不一定是事實.
在事實確定之前, 我們先不講加害者. 用A來代替好了.
所以立場上認為A沒有問題的,
自然會說出 :
1. 難道妳討厭A嗎?
2. A跟妳沒有過節,為什麼妳要害人家?
害人家這種說法, 簡直是責怪你幹嘛惡意陷害了.
因為今天結果還沒有出來,
假設如果這又是另一個 "越想越不對勁"呢?
那到時你就黑翻了.
如果今天這是一個明確肯定的事實, A就是加害者.
那這些朋友昧著良心怪你幹嘛替受害者作證.
這些人真的該死.
但他們同樣可能是心理有著另一種見解,
且那個見解也可能是事實(A不是加害者)的情況下
不攻擊妳, 難道要昧著良心讓妳亂說話?
所以我覺得妳不該把問題界定在 就是因為人情壓力而這些人在說鬼話.
因為這樣界定, 根本就是宣判了A是加害者, 而這些人都在昧著良心說話.
問題應該是在於, 這些人搞不清楚證人的身分.
而胡亂去攻擊身為證人之一的妳.
而妳也沒搞清楚身分, 用了"實情", "加害者" 這樣的字眼.
說實在的, 若一件事情雙方各有說法, 我是旁觀者也只會聽妳講講就走了.
同樣的去聽另一方說法也是聽聽就走啊!
不然呢? 兩邊押寶一邊來力挺, 賭運氣喔?
就像現在, 我也只聽妳單方面說詞, 也不敢就確信妳說的就是真相阿.
當然我也不會完全否定是真相的可能, 所以文中都沒有把話說死.
但是, 一件事情搞到大家都站同一邊, 只剩下妳站一邊.
而若A真的是加害者, 且一票人都不覺得加害行為噁心 反而攻擊妳.
可能性有多少?
A其實不是加害者的機率又有多少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8-05-29 18:40:00
反正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作者: GraceMa (GraceMa)   2018-05-29 19:17:00
只要是說實話就沒錯啊!原po有可能說了不利A的實話才會被大家“關切”吧
作者: lingoping (碗裡的果)   2018-05-29 19:22:00
嗯…應該說我這邊的證據是可以去證實行為人的行為的,而周遭同學會反對是因為那位行為人平常對他們都很好,才會跑來說我不對,我也沒有給他們看證據(因為我覺得沒必要...)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8-05-29 19:28:00
真相只有一個嗎?
作者: fakinsky   2018-05-29 20:09:00
只有單方面證據的性平會,一點意義都沒有啊辯論也是要有正方反方才能開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5-30 09:24:00
所以正反意見互相攻擊也不意外阿, 只是場外這樣搞有點太不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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