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法務部長一個人
是否有權力能讓死刑犯都執行死刑
簽署死刑執行令
只要法務部長一個人同意就可以了嗎
法務部長的權力是否大到能掌握每個死刑犯的生死
大家認為呢
台灣就是一個想去配合別人 來刷存在感的廢國外交手段也是丟錢讓人知道我們是誰一個國家要是夠強 就不需要這樣丟出去的錢 應該拿來經營自己
作者:
zeus7668 (HighKing)
2018-06-06 03:43:00其實兩公約跟我們沒關係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8-06-06 08:48:00就民進黨阿
作者: lichyi 2018-06-06 08:52:00
兩公約已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 具有國內法效力了而且位階高於法律
可是樓上的,公約並沒有強制力,要不要執行是國家決定的。感覺法務部真是最大亂源。
作者:
rie779 (這些鉛筆通通都是我的)
2018-06-06 00:43:00壓著不執行 比較失職的感覺
我印象中是法務部長決定要不要簽死台灣又沒加入聯合國 而且聯合國也沒全都廢死啊
法院都三審定讞判死刑了,法務部長只是依法簽流程公文
作者: gt0112 2018-06-06 00:55:00
定讞了不執行 留在那邊浪費食物
作者:
JokePtt (思辨成魔)
2018-06-06 00:57:00決定的是整個法院體系 代表法理 法務部長要攔 是以個人情感硬撼整個法治尊嚴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18-06-06 01:14:00法院都三審定讞判死刑了,法務部長只是依法簽流程公文法院都三審定讞判死刑了,法務部長只是依法簽流程公文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8-06-06 01:22:00又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兩公約?
作者:
lolicone (∥○△○∥)
2018-06-06 10:03:00為什麼死刑犯有權力決定別人該不該死?廢死最愛提的兩公約,但兩公約並沒有完全主張廢死~
兩公約有直接寫明 殘害人群可以判死刑所以不執行的理由 比較多是法務部長個人價值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