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廢死與否
我覺得在台灣,擴大死刑範圍
才是更務實的做法
殺人固然恐怖
但很多犯罪造成的傷害
可能不亞於一個殺人犯
甚至造成的負面影響更大
例如酒駕者
強姦犯
詐騙集團
賣假酒偽藥、黑心食品的
這些人不知道造成多少家庭的破滅
關一關,賠個錢
這些人出來後犯罪可能還是很高
像是強姦犯
對受害者造成的身心傷害是一輩子的
而且再犯機率如此之高
台灣社會何必負擔這個成本?
放這種不定時炸彈在人群中?
犯罪確鑿的強姦犯
我認為真的應該考慮死刑執行
一方面是慰藉受害者
並且做個警惕
有效嚇阻性犯罪的風氣
女孩們覺得呢?
※ 引述《tel7928pin (菜瓜布)》之銘言:
: 曾經跟認識的律師討論過這個問題,他說:
: 廢死才是對加害者最大的處罰
: 在監獄中,加害人必須要面對孤獨,自身反省殺害一個人的重量,以及週而復始的重覆無
: 趣單調,平常人不願意做的的工作。
: 另外加害者並未享受到人民納稅金,反而受刑人的勞動所得會提撥25%的金額至犯罪被害
: 人補償專戶中。
: 當時,不讚成廢死的我,覺得他的說法,有點說服我
: 直到今天
: 看了小燈泡爸爸的新聞。他說,希望能判決王景玉死刑,跟當初小燈泡媽媽反應不一樣。
: 還記得鄭捷處死時,小燈泡媽媽錯愕又難過的表示,為什麼那麼魯莽處理鄭捷的死刑,怎
: 麼不多暸解無差別殺人犯的心態。
: 我才意識到,談起廢不廢死這話題,我們都只是在茶餘飯後,而受害人家屬呢,才是這場
: 局裡,最有資格說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