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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涉性侵女大生 土耳其王凱傑逆轉無罪
新聞內容:
子王凱傑,性侵案逆轉無罪。資料照片
(更新:王凱傑改判無罪理由)
來台讀大學的土耳其男子王凱傑,被控前年涉企圖性侵一位女大生,並被查出個人電腦與
手機存有29段自拍性愛影片,涉嫌偷拍。王男否認所有指控,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
刑1年10月。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被害人說詞有疑點且王男通過測謊,今上
午改判王男無罪,還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害人指述有些疑點,例如被害人身穿牛仔長褲,自稱與王男拉扯
反抗,數度被王男扯下內外褲到膝蓋又奮力穿上,但女方就醫診斷證明顯示全身毫無外傷
,女方還說不確定內褲有無被脫下,不合常理。此外,女方起初指稱遭王男在客廳沙發企
圖性侵,又改稱遭王男強拉進房間被壓在床上,雖然當時情況緊急、情緒慌亂,仍不至於
會記錯地點。
最重要的是,王男二審接受測謊,在「did you kiss her nipples against her will?
(你有無違反她的意願親吻她的乳頭)」、「did you pull off her underpants?(你
有無脫下她的內褲)」等4個問題,王男全部答:「No!」也都通過測謊。
合議庭認為,初識男女的親密互動通常會試探對方底線,女方也證稱認為王男當時對她親
吻愛撫,隔衣摸胸,「應該是覺得好玩」,可見王男不清楚女方界線何在,準備進一步時
,經女方哭泣拒絕即停手,並無明確證據證明王男意圖性侵。
29歲的王男前年4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約一位女大學生在捷運站碰面吃飯,卻帶女方回
家看自己養的兔子,接著對女方親吻愛撫,女方嚴守底線未讓王男得逞,脫身後就醫在胸
脯驗出王男口水,報警提告王男涉嫌強制性交未遂。王男強調從不強迫女性,推稱當時女
大生主動索吻,不料中途喊卡,他便請女方離開。
不過檢警查出王男存有29段自拍性愛影片,影中女子都不同人,懷疑他涉嫌偷拍,王男一
度被羈押,更被媒體封為「土耳其版李宗瑞」。但一審僅認定王男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
判王男1年10月徒刑,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王男上訴喊冤,高院今改判王男無罪。(黃
哲民/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50701/639096/
心得:
難過,台灣司法已死
這次的事件,再次證明了性侵的舉證困難
但下面還是一堆仇女份子嗆法院認證的EZ
我想要發起一個運動
希望這裡的女孩們可以響應
"拒絕性侵,不要仇女"
以前的運動都用絲帶當信物
我們的活動以這個當信物
請推爆這篇幫高調
不要有第二個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