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JQK2: 想辦法讓你討厭的人殺你,激怒也好,不但可以如願,還能讓他 06/11 09:49
: → JQK2: 坐牢,而且賠錢給你家人當作照顧費,一舉三得 06/11 09:49
: 推 JQK2: 或是跟地下錢莊借高利貸,飛去瑞士安樂死,到了歐美覺得人 06/11 09:54
: → JQK2: 生很美好而不想死的話(黃種女生在外國是受歡迎的,搞不好能 06/11 09:54
: → JQK2: 夠遇到白男娶妳),就留在當地生活,錢花光了仍然想死卻沒錢 06/11 09:54
: → JQK2: 安樂死也不敢自殺的話就回來台灣,地下錢莊會很熱心的處理你 06/11 09:54
: → verylone: 自殺還好吧 難道要殺人嗎? 自己生命自己負責 06/15 09:26
: → verylone: 難道你會幫他負責? 06/15 09:27
: → verylone: 樓上 萬一激怒了只被更家寧虐傷害 還死不了 怎麼辦呢 06/15 09:28
大家冷靜一點, 我覺得死前不要製造紛爭
而且很多人不是能接受的
自殺比較難的是除了執行之外, 還要先感謝或是撫平別人的好意與鼓勵
(但通常這些人根本也沒在聽) 只是想擺脫可能的責任
所以最好是幫這些人的罪惡感消除, 先放下, 仇恨只會帶來仇恨
如我前所言那些慈善, 祝福, 都是好方法
目前台灣死亡證明似乎好像還是不能寫"自殺", 一定要有原因
"被車撞", "謀殺", 等等. 其實挺不合理
成為失蹤人口可能比"自殺"還好
也許你留下的訊息別讓官方辦案打擾別人
除了那些事, 我覺得還可以做一個To do list before death
把你想講的, 想做的都去完成, 我覺得這樣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圓滿
大家覺得還有什麼樣好的離開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