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SET
2.完整新聞標題:
讓國中妹借住遭告性侵「關3年」 全靠這張床救了他!
3.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遭國中小女友告性侵,一審被判入獄3年,不服提起上訴,官司纏訟4年後
,終於靠著租屋處的「床」說服法官,於日前的二審獲改判無罪。
劉男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國中女學生,並對她溫柔體貼、愛護有加,獲女學生告白成為情侶,
同年暑假女學生與父母大吵、負氣離家,便前往劉男位在竹北的租屋處投靠,翌日劉男覺得
不妥,致電小女友家長來接人,結果被告性侵。
女學生供稱,投靠劉男當晚兩人發生性行為,過程約10到20分鐘,最後劉男射精在她肚子上
,並且在出庭時因擔心「男友」被判重罪而大哭,讓法官認定沒有誣告可能性,一審時法官
痛斥劉男為滿足私慾影響被害人一生、判其3年徒刑。
不過,劉男不服提起上訴,並用租屋處的「床」成功翻案,他表示,住處的睡床是老舊的木
造材質「上下鋪」,下鋪還睡著一名王姓女室友,若有性行為不可能不吵醒室友,終於獲得
法官採信,成為翻案關鍵。
王姓室友也作證,證實女學生「都在玩手機」、更表示女學生曾向她抱怨「劉男沒有碰她」
,加上女學生的陰道內也無驗出任何精液反應,法官懷疑她腹上的劉男DNA可能是刻意塗抹
上劉男的唾液或汗液,最後認定證據不足、依法改判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U5o9Bm
心得:
男性憑什麼越想越不對勁
越想越不對勁是其他人專屬的
亂用這技能活該被告性侵
希望各位女孩兒跟我一起支持這位女孩兒
創造女性新價值
#消滅父權
#Me Yoo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8-06-27 08:31:00我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6-27 09:04:00你敢收未成年到家裡住的根本白癡 還射精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8-06-27 09:35:00
台男就愛這味
作者: lipson 2018-06-27 10:05:00
男生真的要會保護自己!
作者:
rayray123 (rayray123)
2018-06-27 10:57:00還知道要塗體液 可怕的女孩
作者: stupideric (CHU) 2018-06-27 11:50:00
地院法官都以為正義使者隨便亂判
作者:
JonLo (囧嘍)
2018-06-27 12:06:00有女性室友當證人,一審還被判有罪喔?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6-27 12:09:00很聰明的小孩 以後一定大富大貴
現在做了也被告,沒做也會讓女生不爽被告,連同樣都成為女生的我都覺得看不下去
作者:
claira (claira)
2018-06-27 13:49:00女生的爸媽想賺錢(無誤
找了好久終於找到判決書 106年度侵上訴字第336號(1)女方外陰驗到男方DNA,沒有證據是精液(2)女方未滿14別覺得一審法官很笨,都記者說的對。你是父母你告不告?這就是個證據不足證明誘姦(可能就沒),無罪推定放人就算沒有,87%也就是還沒來的及犯行,都有DNA碰到了..
怎麼這種新聞越來越多啊?可以多一些誣告新聞嗎?反誣告
樓上好猛喔 怎麼找到的啊 明明原文年份字號都沒給XD
To樓上大大 最近所有性侵案二審以上逐個查唄@@其實我有點後悔查人陰私,但這種聽記者起舞的真的很不爽這種新聞寫法就是有人愛看,像原po上一篇支持誘姦犯勒台灣平均一天約一個人遭謀殺,假如媒體每一件都寫故事,看起來好像社會變超亂...但是15年前是平均一天3人遭謀殺
作者: a840901 (蒼天不太妙) 2018-06-27 18:04:00
還知道要作偽證,真是有夠母豬,像這種誣告性侵的女性,應該在其大腿內側烙上母豬印,供日後那些想要上她的人參考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8-06-27 18:50:00穿男友褲子會有男DNA嗎?
..好吧樓樓樓上這話實在太噁心了,像sh#t一樣只能繞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