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正妹與面試男主管嘿咻4次 沒錄取翻臉控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女子面試未錄取,竟告遭面試官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https://imgur.com/buNlHsm
一名正妹2年前到外商獵人頭公司應徵,與面試她的新加坡籍男主管相談甚歡,後來2人私
下餐敘,幾杯黃湯下肚後,轉往摩鐵開房間嘿咻;正妹以為與男主管發生關係後,應會錄
取,卻被刷下,她翻臉控告男主管性侵;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26日將男主管不起訴
。
檢方調查,2年前,該名正妹到外商獵人頭公司應徵,當時面試她的外籍男主管,私下約
她餐敘,結果2人在酒酣耳熱之際,轉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事後正妹未錄取,自認被對方
欺騙,怒控對方趁她喝醉酒時,對她撿屍性侵4次。庭訊時,男主管否認所有指控,強調2
人是合意性交,絕無撿屍性侵;檢方因全案只有告訴人的片面指控,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性
侵,認定男主管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KnHOzz
心得:
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這麼明顯的性侵
檢方竟然不起訴,很顯然是被父權蒙蔽
這對於女孩兒來說,無異於重大的打擊
也在此希望各位女孩兒,一起找到台灣女性新價值
#MeY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