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新聞
我先說結論
這個華人社會還是對女性太苛刻了
說到這邊可能會有人說
是那位女性出軌 婚外情
可是我要說
難道女性沒有性自主權嘛?
即便是有婚姻契約
也不代表女性的身體就只能歸丈夫所有
身體是她自己的 陰道也是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決定生殖器官要如何使用
除了她自己以外
所以我想強調一個概念
就是女性擁有婚後性自主權
過去父權社會
男人經常出外喝酒嫖娼
女人只能在家裡辛苦的作家事帶小孩
宛如男人的僕人
就如 西蒙波娃︰《第二性》裡頭指出的
女人的一生:
小時候努力讀書
中學和大學時拍拖談戀愛
如果走入婚姻
就只能做一個別人眼中的賢妻良母
如果你在結婚前不是處女 就被當作"二手貨"
婚後如果與其他男人有染 即便是受到強暴
也會被冠上"被弄髒"的帽子
即便是在丈夫死後 也必須守寡不得再嫁
我講難聽一點 在父權社會中 女性只被當作男性的附庸、性工具
絲毫沒有公平可言
如果我們把性別調轉
用相同的標準來檢視
我們要求一個男人
婚前必須得是處男 婚後必須守身 妻子死後永遠不得再娶
那恐怕會遭到廣大男性同胞的反對
為什麼? 我們要問
為什麼我們社會對兩性的檢視標準完全不同
如果女性非得受到這種對待 那為何男性嫖妓就能受到原諒
這種不公平的社會制度應該要被打破
從今以後 我們必須從父權社會的枷鎖中獲得自由
讓女性不管是在婚前還是婚後
性的自主權都不再受到他人控制
讓女性不再是"第二性" 而是"第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