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這老公根本恐怖情人好嗎?
: 爆料就算了,把影片丟出來根本就是標準的「敢背叛我,我就毀了妳」思維嘛
: 如果他再極端一點搞不好就把空姐分屍了呢
: 被戴綠帽歸被戴綠帽,用這種方式報復應該要被大家罵翻才對
: 結果一堆人搶著要看....
: 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呢。
閣下還真是大肚呢, 很多人在猛打恐怖情人, 精神異常
我想問問, 一個老公追老婆很久, 真心誠意付出, 關島包機婚禮, 婚後費用全包
讓老婆專心當網美
結果呢?
影片拍到自己最愛的老婆帶小王回家在自己兒子和自己的床上淫聲浪語狂插90分鐘,
還內射....
正常男人看到這一幕誰不會變神經病精神異常?
很多人再靠杯不過就是出軌, 有必要這樣對待她嗎?
告訴你就是有, 要是你老婆這樣對你我不信你只是扁她這麼簡單而已
別再護航了, 有問題就是這女的, 有家暴紀錄報案紀錄還不訴請離婚根本騙肖,
被人抓到把柄後才來討拍, 根本好笑, 企圖模糊焦點, 還前後文對不到被嗆爆砍文
以上です
看到這幕就要變精神異常?到底有多脆弱@@ 標準恐怖情人只差沒分屍,連情緒都控制不了的人說年收百萬也是廢
作者:
BSH99 (BSH99)
2018-06-30 01:45:00為愛情瘋狂的人大有人在啊唉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8-06-30 01:53:00謝安真被劈腿後來也精神異常了 我覺得他也很脆弱
恐怖情人通常就比較脆弱禁不起打擊,才會做出毀滅對方的行為啊無論是在精神上或肉體上毀滅對方所以基本上如果他再脆弱一點把女生分屍了您也覺得很正常嗎?如果分屍不行,那妨害名譽為什麼可以?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48:00苦主只是把他自己親身遭遇分享出來而已
作者: donew82 (Do) 2018-06-30 02:50:00
家務事攤出來說總還是不好兩敗俱傷的!其實主角雙方和小孩目前應該傷害都不小!現在的社會好像只要上爆料公社讓大家知道事情就能解決了一樣、感情的問題絕非只有單方面吧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0:00要怎麼評判每個人不同 也有人不罵劈腿網紅
作者: donew82 (Do) 2018-06-30 02:51:00
跟風看熱鬧倒是可以、但如果大家都要鍵盤酸再去傷害雙方、難保會不會發生遺憾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2:00然後狂罵被劈腿的男生 就像是個會分屍的暴力男
總之我不認為因為女方外遇,男方就可以用違法的方式報復女方就是了劈腿是不好的,但因為對方劈腿就搞網路公審甚至揚言要發影片有比較好嗎?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5:00如果不是污衊女方 那也是分享他自己的經歷 又有何不可
一碼歸一碼,他戴綠帽我給他拍拍,但把影片拿出來就是他的不對了分享經歷分享到要把影片拿出來?
那女的只是想模糊焦點把事情聚焦在男生身是吧 殊不知整篇文破綻百出 都在打自己臉 對照男方有證據 我反倒相信有證據那一方 沒證據講再多都是瞎扯 看看陳星事件吧 罵再兇 結果判決出來無罪 當初罵他的全都噤聲了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6:00女方也可以出來辯解 這樣攤開來講 是非對錯 大家都成年了 自有評判 這樣很好啊
為什麼不能報復?法律有說不行嗎?只要願意承擔法律責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7:00樓上的A大 不就是站在女方的立場 批判男方暴力的
我看很多人搞不懂怎麼一回事,有證據就上法庭講,把影片拿出來給大家公評叫妨害名譽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8:00所以公開也不見得都是女生吃虧 這裡也有人支持女生啊
妨害名譽又怎麼樣?男方又不是不知道後果 他臉書已經說明要玉石俱焚了根本沒在怕 誰叫女方先惹他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2:59:00目前影片沒有外流吧 只是男生說他有這段影片而已
我活到這把年紀還不曉得刑法有"禁止"什麼事情 刑法只有說明那些事情做了會有什麼責任要付吧 ㄏ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06-30 03:00:00還是A大已經看到片子了?
都要玉石俱焚了 這種妨害名譽微罪算什麼咖洨要是自己承擔妨害名譽 可以毀了對方 怎麼想也都賺 妨害名譽最多易科罰金了事
刑法的規範本意就是禁止進行違法行為真的可笑,因為微罪就可以犯給他爽,哈哈
滿腦子只想毀了對方,這種不是恐怖情人什麼是恐怖情人?
哇噻 原來把小王帶回家在兒子床上相幹不是想毀了對方耶?女方都毀了男方了 結果男方願意承擔責任進行報復居然被嘴了 ㄏㄏ
你才多唸點書,刑法就是禁制規定,在那邊凹三小,你律師還法官膩?
你去翻刑法 把重大刑事罰責翻出來 看你找不找得到針對犯罪行為的"禁止"兩個字你找得到我們再來談吧
光看刑法當然看不出來,但刑法分則很明確的分為禁止規定跟誡命規定兩種類型,這是上刑分時基礎的概念
隨便找一個法律系大二生都會知道的,半桶水抱著法條在那邊響叮噹不懂裝懂我才笑翻士林地院判決「足顯被告主觀上不遵守刑法禁止擅取他人財物禁止規範」雲林地院判決「刑法禁止酒後駕車之規定殊難辯稱不知」老子執業律師,當初律師考試全國前五名的你跟我嘴?還是你要說連法官都不懂刑法?我隨便找都一堆判決跟論文談到「刑法禁止ooxx」這類的概念,你師承哪位教授跟我說說看?我保證不笑你說你半桶水我還嫌委屈水跟水桶
作者:
chubbyguy (whitechubbyguy)
2018-06-30 03:23:00女方別討客兄就什麼事都沒有啦ㄎㄎ
回話啊,不是很厲害?刑法不禁止違法行為這種話都說得出來,真是法學研究上的重大發現
作者: punktus0308 2018-06-30 03:33:00
原po快回一下A大啊,我在看好戲XD
那個a還在護航真難看 人家就說玉石俱焚了 還在法律法律 誰鳥你啊 大不了罰錢了事搞到這樣兩人都有錯 多少問題而已 但一開始先罵男的我想這種人德行應該也跟女的道德感差不多
作者: pig5938 2018-06-30 04:23:00
推1、2樓
A大等你這輩子有一天被逼瘋再來說。一看就是一個生活在優渥環境裡的天龍人,沒經歷過家破人亡、被連續劈腿之類的齁XD我看你大概也不懂憂鬱症的人在痛苦什麼,八成也會說出一些幹話吧?笑死人,最好笑的就4尼
作者:
badlock (cc)
2018-06-30 04:57:00笑死,說幾句自己是執業律師大家就信欸,好就算是好了,你能夠阻止犯人犯罪嗎?雖然我是不認同G大啦,想玉石俱焚本來就該被檢討,事實是這樣的想法也出於人性大律師還是別活在自己象牙塔比較好喔,你不知道之前的事件嗎,律師也是很危險的
這種人跟最近那些恐怖情人還是有不一樣吧 是我抓到也會崩潰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號)
2018-06-30 05:13:00劈腿當然不對,但對方不對所以自已做的錯事也不可能因此變成對的
作者:
Anni3 (sihm3)
2018-06-30 05:17:00扯
作者: Perslept12 (睡神) 2018-06-30 05:39:00
官司靠你咯a大
作者:
qaz6624 (toto)
2018-06-30 05:40:00只是扁她那麼簡單?現在訴諸暴力就是了
A大又不是說女生沒錯= = 女生100趴錯了 但不代表男生也該用犯法的方式處理 還是說只要精神有狀況 怎麼犯法都合理?
作者:
judiciary (judiciary)
2018-06-30 06:31:00被家暴沒驗傷、沒聲請保護令、沒離婚的人多的是女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外遇當然是犯錯,也是離婚事由,但是男方一方面說不要離婚,但另一方面又大肆爆料。這麼高度隱私的事情,連法院都必須不公開審理了。
作者: garylin068 (阿平) 2018-06-30 06:58:00
他老公只要求離婚,是女森不離的啊
作者: calwee 2018-06-30 07:02:00
所以只要很難過無法接受,這些行為都沒關係?不只是扁他,那要不要分屍?
作者: prsuru (蘋果茶) 2018-06-30 07:17:00
在兒子房間被內射?女生都當自己老公是佛系的!
作者:
zxc0913 (水菜粒)
2018-06-30 07:26:00說有家暴紀錄不訴請離婚的 是沒體會過待在家暴環境下吧
要不是真的很受傷 應該沒人想要家醜外揚吧 不懂為什麼要這樣護航女的
作者:
rintoo (你好凱蘭)
2018-06-30 08:28:00你這發言就恐怖情人的思維啊......恐怖的程度不同而已被逼瘋根本不是藉口。哪個恐怖情人不是被逼瘋的,每個人承受力不同罷了
作者: sky850829 (sky) 2018-06-30 09:20:00
人+4女生
作者: gurucwc (Guru) 2018-06-30 09:35:00
台灣有多少出軌被抓姦,大多也是提告跟離婚女方也很誠心認錯,爆料跟威脅PO影片真的不對
作者: sunina77 (sunina77) 2018-06-30 09:42:00
想玉石具焚還不恐怖情人哦
有些女生一分手就精神崩潰,男生付出這麼多還綠成這樣,崩潰正常。看過女生的澄清文後,感想是女方說詞有矛盾,很愛玩,這女的沒救。
作者:
O080 (夜夜耶耶)
2018-06-30 09:58:00幫a大補血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8-06-30 10:07:00
有人可以忍受被戴綠帽耶,我可以報名上你老婆嗎哈哈
一堆人就拼命捍衛婚後子宮自主權阿 笑死 被家暴為什麼不是離婚後再交男友 還可以以家暴為由把小孩帶走欸 根本只是看上老公的錢又想跟小王爽而已
女方先毀了男方吧!明明是老公全心全意打拼的心靈支柱,結果背地裡…恐不恐怖。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啊,同理哪天你全心付出給老公小孩結果
作者:
saobing (我愛紅)
2018-06-30 10:31:00程度上差別 別亂滑坡 自恃專業 卻因為高度而看不到別人痛苦 跟何不食肉糜雷同
一堆人眼睛放在媽媽子宮裡?還是出生時被臍帶纏住脖子缺氧太久智能不足?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女生沒錯,但女生有錯不代表男生可以違法報復他,這是兩回事,關護航屁事?你們這些法盲,我就搞不懂你們腦袋想啥,痛苦就可以用違法的方式同歸於盡?那一堆情殺的,只要被害人劈腿在先,指責兇手不應該殺人是否就是晉惠帝?還是你們的意思是,妨害名譽比較輕,殺人比較重,都被戴綠帽了,既然他不是要殺人,讓他妨害人家名譽一下不為過?會有這種想法才可怕吧,法律什麼時候可以這樣「減斤扣兩」?badlock你是要恐嚇我膩?跟黑道打官司都沒在怕了,我會怕ptt鄉民?說你們法盲就方盲,還敢回嘴,真是沒救了。
作者: chesterhull 2018-06-30 10:48:00
無關對錯,想想你現在跟獅子在一個房間,你不選擇離開那房間還很白目的刺激他,後果誰負責。我無法理解那樣的行為
好奇男生違法什麼?妨害秘密罪?女方愛在水邊走,怎能不濕鞋。通姦最重要的是給胖小王懲罰。一幅爽的沒事人似的。女方是公眾人物,就會有人討論,正常
作者:
Mankind69 (Mankind69)
2018-06-30 11:00:00瘋狂抽插666
女方就犯通姦,男方就妨礙秘密、誹謗吧?男方其實有恐怖情人的傾向,另外回推文被家暴拿驗傷單還不離婚的人,其實不少會去找徵信社的人腦袋不知道裝什麼==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8-06-30 11:20:00幸好沒被分屍,這女的運氣真的很好就算他真的把這女的分屍了也還是不會被判死怎麼樣都是是男方划算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30 11:23:00
能了解男方的氣憤啦,但不要合理化他犯罪的行為比較好,公開性愛影片應該不是合法的吧?可以合理的要求精神賠償金啊,這種打擊那麼大應該可以拿很多錢,在時不時的檢舉女方逃漏稅也是合理範圍的報復,也不犯法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30 11:27:00
台灣也還有通姦罪,留個前科也是一種終身烙印的報復,我覺得真的不要去支持公開影片的違法行為
1、苦主南山人壽業務處處經理,年收應該400萬以上,家裡有外勞幫傭,打他勒索金錢根本頗呵。2、有一張驗傷單,林口長庚醫師簽認脖子部分瘀血,身體其他地方無任何內外傷。3、沒有法院家暴保護令,沒有警局報案備案單,驗傷當天還有露脖子的打卡美照。家暴?有種送法院認證啦,林北不信。4、所謂驗傷之後沒多久,兩人還甜蜜去馬爾地夫渡假,不堪長期虐待?嗯?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8-06-30 11:35:00真是爛貨
作者:
geige 2018-06-30 11:38:00被拍的其實多少都要預設被流出的機率是有的,敢接受被拍就不要怕被公開了
要說人法盲前先掂掂自己斤兩,我是支持堡壘法的,家是男人最後的堡壘,女人帶小王回家到床上搞,男人再怎樣的過激反應我都不會覺得過份。
作者:
zzzmmp13 (zzzmmp13表性嘛…而且媒2)
2018-06-30 11:41:00但是關我們社會大眾屁事 一直被洗版很煩
a大我想原po的意思是男方現在就沒在怕犯法之後該承擔的責任,你跟他說這樣做不對也沒用,男方會那麼做也符合常理,但不是說男方沒錯。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8-06-30 12:45:00所以2樓需要另一半偷吃劈腿內射戴綠帽來測試自己的心靈脆弱程度律師考試前五名也拿出來嘴 真是說笑 網路上誰不會嘴砲 證據拿出來再說
作者: ms0552764 2018-06-30 12:56:00
現在是連恐怖情人的定義也要無限上綱了跟著分屍案的風喊真簡單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8-06-30 13:21:00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風涼話當然誰都會說說出來的話跟廢死聯盟一樣,反正被殺的又不是自己的親人
作者:
z040404 (qoo)
2018-06-30 15:27:00自己打炮爽的很,就要想到後果!沒被分屍已是萬幸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30 15:37:00
敢拍就不要怕公開?這世上沒有永遠的秘密,這種邏輯,妨害秘密根本是屁啊,你怎麼不去提倡除罪化,這樣男主角就不會違法而且公開性愛影片不是只有妨礙秘密吧??
https://goo.gl/7HBcrL拜託有點常識再來談合理
依法論法,臺灣有堡壘法膩?那支持母系社會習慣法的人是不是就可以公然在臺灣一妻多夫?神邏輯欸你說拿就拿?你哪個咖?證據拿出來你要在凱達格蘭大道擺流水席三天三夜嗎?
作者:
NowiseeU (NowUdont)
2018-06-30 16:45:00我是覺得有影片的話給法院認證其實就可以了,拿出來公開實在不okay,刑法規定擺在那邊,說原意負擔責任就可以違法,那每天都一堆殺人案這個社會還需要法律幹嘛,有法律在你也還是一樣活得不安心啊,刑法還有個功能是維持社會秩序吧^_^而且人跟罪應該是要分開談吧,混在一起談,是在搞獵巫?
作者: toty1101 (低調.拖地) 2018-06-30 17:09:00
可以體諒男的
白癡膩,就算沒堡壘法的地區,有太多case 法官量刑本身就會把堡壘法的概念帶進去,你社會習慣法舉兩個被引用進重婚的Case 來聽聽啊!光聽你在那邊靠北別人法盲就知道你是什麼咖了,搖頭...現在男方新的證據出來了,坐等護航女方的騎士團被笑死。
作者: FEB222 (22222) 2018-06-30 20:29:00
借問男生現在犯了什麼罪啊…如果沒犯罪怎麼會違法報復?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30 22:05:00
這篇文不是說男主角公開影片剛好而已。違法報復是指原po竟然覺得男主角如果真的違法報復是正確的沒什麼好讓人批評這樣所以不是真的男主角犯了什麼罪,就是原po在合理化別人想犯罪的動機這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7-01 07:36:00事實上不管在怎麼脆弱受傷 有些人就是不會選擇傷害別人或是犯法回去....不然感情這麼非理性投資的事 實在太有機會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