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是我G叔 先說 我支持同婚啦
但反對同婚的領養小孩 (自己找代理孕母生的就算了 他家的事)
因為那小孩被歧視的風險超大的阿
你們回想一下國小的時候 那些屁孩什麼理由都能拿來排擠別人
單親就是個好例子
至於比單親還特殊的同婚 用屁股想都知道小孩根本準備被霸凌六年
哪怕升到國高中 大家都變成熟ㄧ點了 被霸凌的陰影早就烙印下去了好嗎 =_=
不過面對這點 甲甲的邏輯就是 "歧視是別人的問題 不應該怪我們"
這我沒啥意見 的確沒說錯
不過為什麼換成愛滋註記又在轉彎了?
說什麼註記了就會被歧視 拜託 註記又不是拿張愛滋貼紙貼在你的健保卡上 =_=
你在擔心三小? 擔心醫生歧視你嗎......?
照甲甲的都是they的錯的邏輯 就算醫生歧視你 也是醫生的錯阿
這是什麼政治正確自助餐嗎?
對於同婚 領養 還是愛滋註記 我自己沒什麼定見 只要說的通就好
但那些為了自身利益不斷變換邏輯的人 (非指全體甲甲)
真的很讓人作嘔 能不能就用一套結構完整的論述來談論這ㄧ系列的議題阿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