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8-07-02 12:39:14請求離婚 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
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為何不能依照單方意願 想離就離?
好聚好散 看有什麼債清一清
這樣不是更好嗎?
要靠法律來維持的婚姻不是很可悲嗎?
萬一結婚後 發現對方跟想像中不同
又不符合上面十點怎麼辦??
對方不願離婚
自己又想追求真愛的話
又要被通姦惡法牽制
也太荒謬了吧?
作者: conie88 (zone) 2018-07-02 12:40:00
你結婚了嗎 結婚了就知道婚姻很複雜
作者:
vesia (歐帕)
2018-07-02 12:40:00就是因為債務財產監護權搞不定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8-07-02 12:41:00Next 結婚為何不能單方面同意就好?
作者:
vesia (歐帕)
2018-07-02 12:42:00可以好聚好散的,雙方簽簽遞交申請就搞定了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8-07-02 12:42:00要靠法律來維持的婚姻不是很可悲嗎?爭取單方面同意結婚離婚
作者:
azoc245 (Est)
2018-07-02 12:43:00單方同意買你房子可不可以
作者:
SeaWolf (十字之門)
2018-07-02 12:45:00其實應該要單方面就跟交往要兩人同意,但分手不是
作者: moka (±3) 2018-07-02 12:47:00
你列的是裁判離婚要件,明明就還有兩願離婚和調解離婚。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2:48:00那你當初幹嘛結婚?有人拿槍逼著你結婚?婚姻關係是契約關係,要單方面違約,那就付出違約金啊!你跟別人簽合約,難道可以說違約就違約?一看就知道是沒出社會的小孩子
作者: love1987817 2018-07-02 12:52:00
結婚容易 離婚難 若多了小孩就更麻煩 真的不要為結而結啊
作者: somefatguy 2018-07-02 12:53:00
那結婚幹嘛?婚姻直接從法律上廢除就沒這種煩惱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8-07-02 12:53:00未婚分手單方面就可以,結婚有法律責任,本質不同
牽涉到財產分配跟小孩監護權,怎麼可能讓你單方想離就離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8-07-02 12:58:00
跟這帳號認真什麼?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2:58:00樓上,他只是放暑假出來透透氣的學生而已
就像做生意簽合約的概念因為法律賦予另一半許多權利義務,與男女朋友不同(如繼承配偶財產),故不能單方面解除。
那這樣某方能單一決定財產分配喔?怎麼可能,賺錢都歸我,債務歸對方,先提離婚先贏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3:09:00法律規定 除非修法 然後伴盟以前有提出別制度但法案沒通過.. 不然可以自由選擇傳統婚姻 或是新制新制的話 解除關係是單方申請即可其實這問題可以多想想 很多人婚後不幸或是被虐待想離開受虐或是家爆處境 想離還不一定離得了 合理嗎?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8-07-02 13:13:00下一篇 結婚為何不能單方同意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8-07-02 13:13:00那就不要結婚好了
因為單方面申請會很多吧,突然在不知道的情況被離婚怎麼辦?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18-07-02 13:14:00受虐家暴就已經是裁判離婚要件了阿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3:39:00舉證證明需要被接受 而且很多是難以介定的精神虐待這問題是法律上的規定 除非修法 不然沒啥好談的 但這問題倒是讓我想到之前伴盟提出其中的一個新制法律規範可以綁死兩人 即使兩人已經無情感甚至相恨有時候想想是有點慌妙的事情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00:00講得好像是國家逼兩個仇人結婚一樣。 別鬧了好不,是當事人自己要結婚的,怪誰?照你的邏輯,法律規範、契約合同也常常綁住兩邊簽約人,是不是也很荒謬?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07-02 14:06:00財產分配、監護權......etc,大腦是個好東西請多多使用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11:00法律本身可以修改 契約本身有問題可以批判兩人無情感基礎甚至相恨 因為利益計算或是別的企圖由法律綁住兩個人關係 說真的這本來就是很荒妙的事情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15:00就講過了,結婚是有人逼你嗎?
作者:
ifwhat (神阿~請聽我說)
2018-07-02 14:15:00如果是渣的那方要離婚,想離就離,對對方也很不公平吧,是被玩弄嗎?如果有孩子又要怎麼處理呢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17:00這法律制度的設計批判和所帶來問題 跟 結婚逼不逼兩回事
那同志要結婚幹嘛?你都說法律綁著很妙,搶著要結婚的不是更妙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20:00喔!那我覺得利用對方涉世未深或是粗心大意簽的不公平合約也很荒謬欸!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22:00你覺得婚姻制度綁住兩個沒有感情基礎的人很荒謬。那為什麼商業契約綁住受害者就不荒謬?敢問你的荒謬標準是啥?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22:00制度設計有問題的討論 跟 結不結婚 是兩回事情 另外有不少容易有爭議的合約.買賣後來經過討論和修改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24:00基於保護消費者 有修改規範條文 諸如試用期內無條件退費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26:00消費者跟生產者有資訊不對等,結婚雙方是有資訊不對等關係喔?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28:00制度有問題 才會有人提新制或是批判法律修改或是討論都是為了讓社會更進步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30:00兩邊相恨還不想離婚,基本上都馬是利益關係談不攏。 這情況跟那些藝人vs娛樂公司、運動員vs球隊差不多。你簽下去,那抱歉,誰也幫不了你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30:00只是一句 阿 你可以不要結阿 一方面這種話沒邏輯一方面完全沒啥討論價值和意義前幾年有新制提出 可惜被封殺 不然自由選擇新制或是或是傳統婚姻 真的是比較理想的選擇方式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7-02 14:32:00只會一句荒謬就很有討論價值?跟那些廢核仔一樣,丟出一句要綠能不要核能,沒有任何有建設性的意見
作者:
erspicu (.)
2018-07-02 14:38:00婚姻應該因為兩人情感基礎而保障兩人之間的關係 而不是因為利益 甚至是想更方便虐待對方等等因素而存在搞到像啥人口販賣或是啥交易投資...幾年前提新制 可以選擇使用舊制結婚或是新制想哪種方式就選哪種方式 至少有得選擇
作者: anker8160 (咖啡癮) 2018-07-02 14:50:00
推文諸位不用認真回廢文啦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8-07-02 14:50:00那結婚也可以單方同意就好嗎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8-07-02 15:43:00顆顆
因為是有法律賦予婚姻權利及義務,跟談戀愛完全不一樣,不然為什麼某些族群要爭取結婚權?
講幹話最會 那路上看到帥的美的單方面說要跟他結婚也可以哦?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7-02 22:11:00
所以一開始就不要結婚啊,談戀愛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