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直在思考同時喜歡兩個人,會怎麼樣?
ㄧ次只能愛ㄧ人,是ㄧ夫ㄧ妻法律下的枷鎖,也是鄉民的天條。
但明顯違反生物性了。
古代人不都這樣?猴子不都這樣?所有動物不都這樣
人類搞出這種東西只是希望社會更和諧,但應該不是真理。
感情的熱戀期大概就半年,外面誘惑太多;
此時莫說男人了,連女人都容易分心。
難道追求熱愛就該死?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接受萬人的唾棄?
我認識平常說到劈腿就咬牙切齒的,某天出軌了;
也認識已經出軌過的,還對劈腿的同事罵的要死。
因此我在想...
沒做過這事的人,只是沒遇過。
那個天女(王子),真的來了是擋不住的。
就像慧星撞地球、
就像乖乖走在騎樓也被卡車撞
所以別再罵那些人了,思想進化一點
放過別人吧,也是放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