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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kimi (墨成詩文淚成雨) 看板: sex
標題: [新聞] 小開「包養網」獵豔 玩學生妹 還媒介3P
時間: Tue Jul 10 23:19:45 2018
小開「包養網」獵豔 玩學生妹 還媒介3P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15400
2018-07-10 LTN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上網被包養」禍害無窮,千萬別嘗試!
從事鋁門窗業的30歲已婚項姓小開,透過包養網站獵艷、搭訕15歲少女小蘭(化名),並
以每次3千元代價嘿咻,甚至找男網友與小蘭進行3P及SM性遊戲,小蘭的男友獲知報警。
項男拿30萬元求和解,小蘭因有身心問題及自殘傾向,無法出庭,小蘭的母親無法原諒項
男惡行;新北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項男3年2月,
其中1年6月得易服社會勞動。
項男 判刑3年2月
據了解,這個包養網把男女分為「Daddy(爸爸)與Baby(寶貝)」,註冊成會員後,即
可瀏覽「想被包養及包養者」的照片、年齡、身高、體型及零用錢預算等資料,吸引網友
加入,網站還分享「包養案例」,有女網友說:「不只幫我付大學學費,寒暑假還會帶我
出國玩,我覺得他比之前的男友更愛我,也更疼我」等。
檢警調查,去年3月,育有1女的項男透過該包養網站包養小蘭,以話術聲稱會跟老婆離婚
,實際上,只把對方當援交妹,以每次3千元代價,兩人19天內發生9次性行為。
項男明知小蘭染病,卻使用小蘭帳號,在包養網找其他男性,要求進行「3P及SM」性遊戲
,他還裝貼心說:「好之前不做(指小蘭身體好轉)」,但又不斷追問:「4千或5千都可
以嗎?還是一定要5?」最後項男與男網友以7千元代價與小蘭3P,小蘭男友報警。
據悉,項男以30萬元與小蘭父母和解,審理時,小蘭因有身心問題及自殘傾向,無法出庭
,其母代為出庭,聽到項男所作所為,表示無法原諒;合議庭認定項男所為觸犯對14歲以
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及媒介少年為有對價性交罪,斥責他利用小蘭懵懂無知犯案,戕害
少女身心健康及道德觀念。
是某A開頭的網站嗎?可是註冊不是要18歲嗎?
而且如果是小開又怎會把自己搞得像GTO一樣
但3pSM真的太刺激了吧...
這已經不是包養了
這算媒介賣淫 所以會有事情吧
雖然包養也是有對價關係
但只有雙方當事人彼此之間的默契
但媒介就沒辦法用情投意合這種理論來帶過
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