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去桃竹苗參加表弟的家族聚餐,表弟很優秀,
台中私立某普大,大學畢業跟碩士畢業,28歲是研發
工程師.之前聽說他有女朋友,一直沒機會認識看過,
大家好,這是我的未婚妻,是一位老師.我看著表弟喜
氣洋洋的跟長輩寒暄介紹著,我當時心中有個疑問,
大家好,這是我的女朋友.未婚妻跟女朋友,這兩個詞彙
差異用法在哪邊?是訂婚之前還是訂婚之後才可以稱未
婚妻,或者是說已經認定打算跟她結婚了就可以用這個字
詞?,或者是說快訂婚了,剩下半年,就直接稱未婚妻?????
我個人認為,未婚妻這個詞彙聽起來似乎有一點點不禮貌耶.
未婚妻跟女朋友的用法定義時機點怎麼判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