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apple (Big Apple)
2018-07-26 17:32:23最近工作環境有一個工讀生應該是思覺失調症發作
常常角色轉變很大
有時哭說家計靠他、有時說其實是某某富商私生子
有時說認識知名藝人、有時說昨天跟政壇人士吃飯
又對主管充滿恨意(基本上沒接觸)
一天發50封信給大家
內容都是仇恨、做鬼也不放過你這種
請他母親協助,她說:我哪有辦法
無獨有偶
居住的社區裡有一位退休警察據說也有躁鬱症
昨天因為細故和鄰居有點口角,拿菜刀出來理論..
之前常和人發生衝突,也為此聯繫他兒子,
他兒子說:我早跟他撕票臉
第二例有報警,警察說沒真的傷人沒辦法
第一例可能連恐嚇都不算,雖然他有說某某小心點
我真的不知道,
是否得等到知道出事了才能請出警察強制就醫?
感覺都很危險!
作者:
minifat (mini)
2018-07-26 17:35:00要說說不完
作者:
FZ5566 (風箏56)
2018-07-26 17:39:00沒辦法,病人也有人權,雖然躁鬱症終生好不了
作者: doroing 2018-07-26 17:47:00
撕破臉不是撕票臉
作者: erinneedslov (Erin) 2018-07-26 17:50:00
對!因為法律規定的“嚴重病人”的定義很嚴格。1,有合法解僱。2,惡鄰條款。
作者:
minifat (mini)
2018-07-26 17:58:00個資法,這問題很多探討的,你不說有人歧視欺負傷殘人事
現在神經病是橫著走 盡量避免與之衝突不能辭退他就忽略吧 這種家庭多半問題也一堆
作者: xwei377 2018-07-26 18:08:00
這篇好像新聞稿
作者:
bigapple (Big Apple)
2018-07-26 18:13:00目前只有email多發,好像無法解僱他。惡鄰條款我來查一下。這個問題的新聞價值是?
你是指強制住院嗎?那非常難,自己google一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