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魯肥宅小妹
這句話算是小妹人生到目前為止,排名第一討厭的一句話
以下說明我為什麼會這麼討厭這句話
一、
先舉一個例子好了,如果一個孩子被家暴,他的確很可憐,但他一定有可恨之處嗎?
二、
有人或許會指出,上面那個例子太少數了,而這句話指的是大部分的現象
但是這句話本身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嗎?
我認為是有的
先定義,何為可恨之處?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而當然,也會有缺點
當你討厭一個人,或對他的容忍到達了極限時的時候,這些缺點將形成可恨的情感
這是我認為的「可恨之處」的定義
然而,一個人成為可稱為可憐的狀態,一定是因為這些缺點嗎?
這樣有歸因上的問題
這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雖然並不是直接講明,但是隱含著「一個人會成為可憐之人,是『因為』他有可恨之處」的意味
但是事實上,一個人變成可憐的人,並不一定是因為他的可惡(缺點)
我覺得這句話只是用在當一個討厭的人變成大家同情的人時,自己用來合理化厭惡情感的方式,以避免自身的矛盾情感
覺得這個人雖然處於一個值得同情的狀態,但是唯獨他並不值得同情
於是會認同這句話
但是其實,就如同上面所說的,這句話有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小妹我本身是不認同這句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