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我一直以來都屬於不和別人吵架、也不會撕破臉的類型,
遇到很多不滿跟委屈就自己默默承受,
前幾天突然想到以前高中時,
同學(男)邀請幾個同學去他家玩,
要離開時,我的鞋子不翼而飛,
詢問他家人幫忙找鞋子的結果,
原來是他家菲傭以為我的鞋子是垃圾丟掉!?
當時我穿的是一雙流行款的高跟涼鞋,
時至今日也是算很好看的鞋子(價格以高中生來說算高),
當下同學的反應是拿他媽媽的拖鞋借我穿回家,
同學也承諾我會賠償(以前年紀小不懂事,心裡還有點想說算了沒關係)
然而事後與同學在約聚會時,
我將他媽媽的鞋子歸還,
他也一再承諾說他知道金額,會拿給我,但直到今天,我依然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
現在想想當時的處理方式確實太吃虧,
確實甚至可以報警,
因為很明顯是我的財物損失,
我大部分的朋友一定都認為是菲傭喜歡我的鞋子偷走了才掰成丟掉,
但現在的結果看來就是我莫名吃了悶虧,
菲傭得到免費的新鞋,同學不願承擔的敷衍,
當時如果強硬跟對方要求賠償,
是不是就不會一再讓自己吃虧的事情上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