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幾週前我更新了一份檔案,放在部門共用資料夾,
那份檔案原本是離職的前同事做的。
以下簡稱我更新的檔案為第二版,原本被製作的那份為第一版。
稍早有位同事A跟我說,他要改正該份文件的一個地方,但他誤用了第一版來改,並給了
我需改正的內容,請我幫他在第二版文件上改正這些內容。
其實他要改的內容只有一點點,大概五分鐘內可以改完,我就問他那他幹嘛不自己改,
結果他跟我說"因為這份文件集中一人做比較好,且他不想再浪費半小時做這件事"
其實我現在也不忙,但被用這種理由推託很不爽,他自己搞錯根本不干我事,整個很不想
幫他做。
目前沒有回應他,打算擺爛,但要是別部門跟他要這份文件他應該會說是因為我不肯修改
= =
請問有什麼可以不跟他撕破臉的拒絕方法嗎?因為我們部門人實在不多,不想跟少數的同
事撕破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