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8-03 20:07:01※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其實我想到另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 目前法院下判決,通常很依照以前的實務見解
: 假如改了國號,變成台灣國或其他
: 法律的名稱是好辦啦
: 中華民國民法、刑法等法律改個國名即可
: 然而填補法條不足的實務見解要照用還是全部廢除呀
: 如果照用,
: 欸?如何走出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的陰霾
: 更何況實務還有引用到民國初年甚至清代大理院的見解
: 比如:釋字109號、重傷罪的重傷包含舉例
: 如果不用,現在不只實體法,程序法也一堆靠實務見解在補程序法法條文字的洞
: 更不用提大法官釋字
: 嗯
: 如果單純把中華民國憲法的地區部份改成限定台澎金馬
: 「台」獨份子看到「中」好像祖墳被刨了好幾回,也還是不會同意這個做法
: 上次問了個台獨文青這個問題
: 只得到「一定有辦法解決」,再追問怎麼解決就得到被無視的結果
: 點解?
你這問題真的很搞笑,非常搞笑
就好像一個乞丐在思考:如果我是億萬富翁
我到底該買什麼車?
房子要買在哪裡?
要怎麼請到可靠的保鏢跟管家?
要怎麼確定老婆/老公是愛我的錢或是我的人?
小孩要接受什麼樣的教育?
要請什麼家教老師?
呵呵,等你有錢再來慢慢思考也不遲
同樣的,等臺灣真的獨立了再來思考你那串問題,懂?
不然你那根本就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也不是 應該說等台灣真的有獨立的空間有那空間的話 你愛叫香蕉共和國都沒人管你
作者:
sbs5099 (no)
2018-08-03 20:10:00要先有共識,然而有共識前要先釐清目前矛盾,但政客帶頭模糊問題,不讓民眾有機會知道現實,這很狠,因為等於連害百姓死都不讓他們知道真相。然後為了釐清提出疑問又容易被誤解為在逼人做決定,實在是很棘手。
作者:
sbs5099 (no)
2018-08-03 20:20:00要先釐清,然後凝聚共識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08-03 20:21:00你要是能像以色列一樣強到靠杯誰敢不讓你獨立阿XDDD
我發現那些字眼打出來完全臉不紅氣不喘 難怪學店可以教人講邏輯
作者:
qwer911 (NIEONEONE)
2018-08-03 21:09:00你跟台獨認真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