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畢業後準備辦理入伍的事宜,
因為家父身體狀況不好,所以準備向公所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就近服役,
辦理替代役的文件需要到醫院去申請診斷證明,
而家父的醫師要下下周才有時間門診開立診斷證明,
所以家母就突然問我可不可以先去公所申請替代役之後再補證明文件,
她擔心拖延到時名額不足,要等更久時間才能入伍,
我跟她說: 為什麼要這樣不照SOP做事,公所網站上沒有提到可以這樣做,
而且我不是承辦人員怎麼會知道可不可以先申請後補件,便叫她明天再打電話去公所問,
然後她說我之前辦甚麼甚麼的時候就可以事後補件,這怎麼可能不行,
我跟她說妳又不是承辦人員怎麼可以說的這麼武斷。
她就開始爆氣: 我只是給個建議給個方向錯了嗎?
我跟她說妳說話方式錯了,問我可不可以先申請後補件這問題根本沒有意義,
我也不是承辦人員我哪知道,並向她再次強調自己明天打電話問公所,
跟她說給建議的說話方式哪是這樣的,
給我建議的話一開始就要提到打電話問公所,不是問我可不可以這樣做,
承認說話方式錯了很難嗎?
然後她就崩潰: 好啦以後你的事情都不要找我,我是怕拖延到入伍,這樣錯了嗎?
之後就拒絕溝通,叫我不要再說了。
我跟她說你的出發點是對的,但說話方式錯了,
她繼續崩潰: 你的事情以後不要找我都去找你爸,你XX學歷你很行,我不想再聽了。
摩擦發生之前,我正在做自己的事也沒找她討論這件事情,
她湊上來講這些,結果竟然變成是我煩她,
我真的不懂她在想甚麼,而且覺得好難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