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keyCL (可愛的小猴子)》之銘言:
: 我覺得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 能夠滿足正方兩方的方法,
: 還有一個,讓本生理男心理女娓娓道來。
: 那就是啊,
: 就讓同婚入民法,
: 讓後異性戀改為設專法,
: 這樣就解決了。
事實上我覺得同志在法律上受到的壓迫遠遠比民法還要更多
借用 wayne62的想法
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把刑法、民法、行政訴訟法等等所有法條
都將同性戀和異性戀分開來
像是異性戀在當兵的時候可以自由選擇室友
這目的是要比照同性戀經常在軍中性騷擾別人的權力
雖然說這樣會花很多的成本
可是為了保護那些不正常的人的權力
讓正常人受到專法的約束和污名化也是一種人權的聲張
: 入民法後,
: 同性戀就不會覺得受到歧視,
: 然後異性戀不覺得專法是歧視,
: 所以以後異性戀婚姻都改為專法,
: 這樣皆大歡喜。
: 不知道女孩兒們覺得我這個完美的提議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