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玩SM後上網寫心得文說「沒辦法爽」 告主人性侵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349584
2018-09-05 11:3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白姓男子今年2月約女網友到汽車旅館玩SM,要對方戴項圈服從性交,女子事後將過程在
寫成網誌分享,雖提到「主人滿不錯」,又說「自己沒辦法爽」,思考了1個月後認為遭
性侵,告白強制性交;但檢方認為白犯嫌不足不起訴。
女子控訴,當天晚上7點多,相約在某汽車旅館玩SM遊戲助興,過程中白替她戴上項圈,
自己隨即進入象徵支配、命令者地位,女子則代表被支配、被命令的身分,結果就被強行
性交;白則喊冤說沒有強迫,是對方同意才一起玩。
檢方發現,女子、白男(36歲)對SM的認知有所出入,女子認為S是控制、命令且擁有權
勢方,M則代表服從的角色,SM遊戲是指雙方做和性有關聯,但不侷限性交的活動關係。
檢方考量,2人相約玩SM遊戲,進入情境後,白男以S的地位有權對女子下達性交的命令,
但過程中對方並沒有表達想要反對、中止的意願,因此難以認定白男從主觀上明知,或有
辦法發現當下性交行為已經違反女子意願。
此外,女子案發後搭車回家途中,還在網路發文寫心得文,從分享「主人」開心的情緒,
SM遊戲中的動作細節,還提到「基本上我覺得這主人滿不錯的,該顧到的都會顧到」,但
話鋒一轉又說「不過就是,嗯,我沒辦法爽」做節論。
檢方考量,其發文內容主要提及在SM遊戲中,女子自述不舒服的互動行為,以及對性方向
體認,後來女子自認感覺不對勁,卻無法具體表達自身感受,直到在網路發文鋪陳,逐漸
梳理情緒,延遲了整整1個月才意識到被性侵。
也就是說,女子當下和白發生性行為後,直到後來不斷反芻體悟確認遭性侵,但無法認定
白男在性交時,就已經掌握女子的不確定心理。
檢方認為,雙方各執一詞,白事後雖然就女子所受的心理傷害不斷致歉,但對於她指控強
制性交從未表達承認,經偵查終結認定白犯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愈想愈不對勁
這次拖一個月才提告,真是太浪費司法資源。
俗話說得好: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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