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這問題讓我朋友和他父母 還有我身邊的人意見不同
所以來請問大家
問題是
我朋友和她一個朋友開了一間店
總共欠了96萬
他們開了3個月總共還了25
但我朋友的朋友因為要出國留學了不能繼續做
所以要留我朋友自己做
但他們現在是商量我朋友要給他朋友12.5萬
而剩下的96-25=71我朋友要繼續背
把這間店完全給他
但我覺得很奇怪
奇怪的點96/2=48
48-12.5=35.5 這是兩人各還欠的金額
現在我朋友等於是35.5+35.5+12.5 等於我朋友欠了83.5
但是他朋友是+12.5 而且完全沒背債了
這樣對我朋友來說是不是不公平?
我理解是把50%的財產賣35.5+12.5=48
是把店裡全部的財產不算折舊賣給我朋友
回到當初的一人出一半
都是新鮮人創業所以不太懂 大家幫忙想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