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大家遇到這樣問題時,怎麼處理
2姊妹小資族,未婚,年薪40萬左右的小資族
只有一個媽媽,父已走,但媽媽癌症末期,身體越來越不好,長期要人24小時請人看護
醫生說最多半年~1年,接下來問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媽媽自有房子登記在姊姊名下,另有150萬定存現金(媽媽名下)
1.倆姊妹打算用姊姊房子去借150萬出來當作母親醫藥費,利率約2%多,20年攤還,二姊
妹相對輕鬆,如150萬花完,再動用媽媽名下定存150萬
2.先動用母親定存150萬元,如用完再用房子去借現金
大家會如何決擇
不選1不是要賺利息,而是要盡孝道,二姊妹想用自己賺的錢一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