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手機排版見諒
與其說是陋習,不如稱為老鼠會比較直接。
我們直屬有兩個,當時我大一的時候也被告知要給現金,一個大四要拿2000,每個人分攤下來就是666(不含畢業家聚請客)。
吃飯都是大二請大一,其餘自出。
其中有一個大四,吃飯聚會都不會出席,唯一一次出席還早退,我連他的臉都沒見到;另一個則是每次都會出席,也很關照下面的學弟妹。
畢業之際,兩位都表示自己沒有特別想要的東西,給紅包(現金)比較方便。
我當時表達不滿,我認為畢業禮物應該是學弟妹的心意,先不管是否要拿紅包,為什麼要送禮物給從來沒關照過我的學長?
我說送現金不太好,告訴他們我自己的觀點,平時互動較多的那位學長尊重我的意見,退了一步說:「那我的那份就給我禮券吧。」
另一位則強烈的表達不滿,認為他已經付出(錢)三年了,為什麼到最後還拿不回他「該得」的部分。他也告訴我:「你大四的時候學弟妹也會給你錢阿,為什麼要因為你自己的理由就犧牲我的權益。」
我是覺得,自己沒有想通「給陌生人錢」,就想把傷害轉嫁到別人身上,是極其可悲之事。
後來處理也很簡單粗暴,我最後給了另一份大四學長的禮券,另外這個我就直接請主任溝通協調了 ,後來再也沒見過他(反正他都畢業了)
下學期開學的時候我就跟同學商量,把上面四位學長姐曾經給過的畢業禮物+請客的費用全部分擔回去,也跟學弟說好以後就是自己出錢吃飯,大家都同意這樣的做法。
至於後來這屆大四,兩位跟我們的交流都很多,出去玩的時候還帶禮物回來給我們,後來送畢業禮物(鞋子)的時候大家也都是心甘情願的。
結論就是
如果自己願意承擔一點「損失」,再跟大家好好討論這件事情。畢竟扯到現金,我相信傻傻給錢的大四不會想鬧大。
以你的情況來說,如果你願意犧牲一點去做改變(又不要太傷感情)的話,可以問問看,大四能不能少收一點紅包,然後到了你變成大四的時候完全不收紅包(or改成禮物)。
如果她不要的話,那就一毛錢都別給她了。
是我就不給,她又不是我生命中哪個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