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錢的共同責任都要盡量公平,對家人也是一樣。
以我家來說,雖然現在沒有房貸,可是家裡要用的錢都是平均的,我爸媽這樣要求的。
有賺比較多的,大概平常帶出去吃飯買單,偶爾多出點買日用品給大家用,或者偷塞錢不讓其他人知道。
現在剛出社會,以後誰賺多賺少還不一定,有時候差距也會很大,比較有錢的「必須」承擔多一點家庭責任這點是不太合理的,應該要共同負擔再看另外一個人是否願意多付出點在別的地方上。
當然有時候會真的超出太多能力,自己無力負擔,那就先當借的以後慢慢還。
※ 引述《lily1318 (Lily)》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爸媽在我高中的時候離婚,我媽帶著我和我妹搬走(我和妹妹是雙胞胎)
: ,媽媽用她的存款付了頭期款買一間房子,目前狀況是每個月要繳3萬多的房貸,媽媽是
: 護士月薪約5-7萬(看夜班上得多不多),今年我和我妹大學畢業了,最近我們的工作也
: 開始穩定,媽媽希望我們可以幫忙付家裡的房貸,我的薪水31k,妹妹26k,請問各位覺得
: 我們應該要每個月拿多少出來?還有是否要根據賺的錢多寡而拿不同的錢?OR我們都拿一
: 樣比較公平?(是怕以後真的要分財產會吵架)
: 周遭沒有人可以討論,朋友們也是都剛畢業沒有這種經驗,所以想問問版友們的想法,謝
: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