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熟知美國文化版友一個問題,在美國的文化中,是不能在公眾場合趴下休息的對嗎?
我的意思是說,在美國如果公開場合,比如公園、賣場、百貨公司等之類地方...
不是都會在一些走道上或者一些空間,提供一些椅子座位,供人坐下休息嗎??
就很像麥當勞、便利商店、家樂福外面,不是會擺放一些椅子供人坐下休息之類的
我有一次在一個像夢時代那種大購物廣場等同學,等著等著很無聊
而且看手機看的眼睛有點酸澀,我看了一下時間,索性想說趴下來休息一下...
就是我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用雙手交叉伏在桌上,頭就趴在雙手上的姿勢
可是我剛趴下來沒幾秒鐘,我就聽到一個警衛在叫喊我,說不能在這裡睡覺...
我原本以為他是關心我身體,結果發現他很生氣...
我也沒跟他說爭辯只是休息一下,但也不敢再趴下來了...
只是很好奇在美國的話,是否公眾場合不能有趴下這種表現.是否他們會擔心這人有狀況?
還是在他們眼中,趴下其實就跟在大賣場的床上睡覺,是一樣的意思呢??都很不得體呢?
因為我在台灣有時在麥當勞或圖書館等人的時候,如果太無聊或太累..我都會趴一下
但是當然不是好幾小時那種,就只是稍微瞇個三、四分鐘這樣..
但沒想到這樣的行徑,在美國好像是觸犯天條的糟糕行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