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北勞工月收不到23686元 明年改列中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11-17 17:38:55
只能說大家還需要更努力
在台北生活真的大不易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7/1468145/
台北勞工月收不到23686元 明年改列中低收入戶
45108
建立時間:2018/11/17 15:37
明年部分縣市最低生活費(貧窮線)將有所調整。六都中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高雄市都將調高,調幅介於1.22%至6.47%;其中,台北市最低生活費(低收入戶標準)調
高為1萬6580元,中低收入戶標準也因此調高至2萬3686元,代表設籍在台北市家庭總收入
分配到全家人口,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此數,就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這次調高是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參照主計
總處公布各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累積變動達5%才會調整。這次貧窮
線調整,台北市由1萬6157元調高至1萬6580元,調幅2.62%,也是連續4年調漲;新北市由
1萬4385元調高至1萬4666元,漲幅1.95%,是連續3年調高。
桃園市由1萬3692元調高至1萬4578元,漲幅6.47%,是3年來首次調漲;高雄市由1萬2941
元調高至1萬3099元,漲幅1.22%。
因應最低生活費調高,中低收入戶標準也隨之上修,其中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標準原本依
公式計算(最低生活費的1.5倍)應為2萬4870元,但因《社會救助法》規定不得超過全國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70%,因此台北市明年中低收入戶標準僅調高至2萬3686元;新北、桃
園、高雄則仍依公式調高,分別為新北市調高為2萬1999元,桃園市為2萬1867元,高雄市
為1萬9649元。台灣省、台中市、台南市與福建省明年最低生活費則維持不變,分別是1萬
2388元、1萬3813元、1萬2388元與1萬1135元;中低收入戶則分別為1萬8582元、2萬720元
、1萬8582元與1萬6703元。最低生活費調整後,被納入低收入戶與中低收戶的人數也會增
加。
申請通過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後,可獲得健保費減免、25歲以下的高中職以上子女就學
補助等,低收戶更有生活扶助費;另外,中央政府與各縣市的補助,如租屋補助、自購住
宅貸款、兒童營養補助等資格,也多和最低生活費標準有關,納入後可獲得補助資格或補
助增發。李美珍說,最低生活費調高後,中低收、低收入戶會增加多少人,要到今年底、
明年初複查結束後才會出爐。衛福部提醒,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除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
得限制外,還有存款、投資與不動產的限制。
另外為避免過度依賴社福資源,家中人口若16歲以上、未滿65歲者,即便沒有工作,也會
以基本工資計算收入;只有25歲以下且仍在就學、或身障以致不能工作等7種特殊情況才
可免以基本工資計。目前我國月薪基本工資為2萬2千元,明年元旦將調漲為2萬3100元。
若民眾有疑問,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依衛福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年中,中低
收入戶10萬9057戶、32萬1767人;低收入戶有14萬1441戶、30萬8548人。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代表收入低於此水準仍屬貧窮,需
其他社會福利支持。從數字上來看,就算明年基本工資調高為2萬3100元,仍低於北市中
低收入戶的標準,代表領合法的基本工資,生活仍有困難。建議地方政府可參考中低收入
戶標準,另訂高於基本工資的「生活工資」,可透過政府招標、宣導等要求廠商提高。(
唐鎮宇/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3:00
更新時間:15:3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