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是
14歲以下無責任能力
14-18 、80以上限制責任能力
18-80完全責任能力
這個是以前民風純樸的年代才這樣
但是社會早已完全不同
網路、電視等等多媒體蓬勃發展,現在小孩遠遠比以前了解得多、懂得多
很多小孩其實根本比一堆大人還要成熟,做出來的事情也兇殘許多
這個責任能力的劃分根本過時了吧!
我自己認為應該改成這樣
10歲以下無責任能力
10-15 80以上限制責任能力
15-80就是完全責任能力了
12歲跟18歲真的真的太晚了!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你們也跟我一樣認為18歲太晚嗎?
你們也覺得12歲太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