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同大勝陷內戰! 護家盟封殺專法反對第12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8-11-25 18:35:37
心得:
哇快看這吃相 直接翻臉不認帳欸
翻譯:什麼專法 連專法都不給你啦>___^
反同大勝陷內戰!護家盟封殺專法:反對「愛家公投」第12案 | ETtoday政治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10、11、12案「愛家公投」全數通過,平權公投14、15則闖關失敗
,形成「3好2壞」局面,反同陣營可說是大獲全勝。但同一陣線的「護家盟」晚間卻發出
聲明,反對幸福盟提出的第12案「以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經營永久生活權益」,強
調未來執政黨若執意為同性關係立專法,將反對到底。
司法院大法官去年5月24日釋憲,認為現行民法婚姻章的規定無法讓同性伴侶建立具親密
、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已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這次宣告預
定政府必須在2年內須完成修法,不料卻導致正反兩方接連發起公投,想藉此影響立法機
關的修法方向。
下一代幸福聯盟認為,若同性婚姻進入民法,將耗費大量人力、時間等資源,因此偏向以
「特別法」形式來為同性伴侶們訂立專法,結果引發變相歧視爭議。
如今反同陣營大獲全勝,護家盟晚間卻突然發出重大聲明,強調反同應回歸本質、不隨釋
憲起舞,因為「釋憲錯誤,必須對抗」,不必委屈求全。護家盟呼籲,廣大支持者應站出
來反對公投第12案,「如果民意夠強,則釋憲的效力也可以無法施行」。
護家盟重大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公投12案,因為時移勢轉,人民已經覺醒,多數人民拒絕給同性關係立法,公投力量
將超越錯誤的釋憲,「護家盟」必須在關鍵時刻,回歸本質,因此違背自己夥伴「幸福盟
」提出的公投12案,呼籲人民給予12案投下「不同意」。
一、 理由:
(一) 因為748號釋憲結論是必須給同性關係立法,「護家盟」夥伴「幸福盟」遂提出退
而求其次的專法公投12號案。但是既然釋憲本身就是錯的,本質上就不應該接受,因此「
護家盟」主張必須回到本質,不必跟隨釋憲起舞,委曲求全。
(二) 公投12案等於立法原則創制,或重大政策,公投法第30條規定,公投立法原則創
制案「必須三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不能超過下一會期休會前,就必須完成審議程序」。
若公投12案通過:
a. 等於由護家方給予同性關係立法的強制力,這不但脫離本質,且違背人民意願,傷害
下一代孩子的幸福,因此無法贊同公投12案。
b. 等於給政府有足夠理由去訂立同性關係法,強制且有時效,等於原本尚處於模糊、不
確定與充滿變數的法案,變成強制立法。
(三) 原本護家盟都是單打獨鬥,五年來面對法律與釋憲,人民多半無動於衷,因此擔
憂釋憲後執政黨強勢立法的後果,難以掌控,遂提出公投的第三案,如今隨著公投發酵,
民眾普遍覺醒,多數民意反對給予同性關係任何立法機會,許多法界前輩也站出來反對公
投12案,這都給護家方力量,認為未來抵擋同性關係立法是有機會的。
(四) 未來如果執政黨仍執意為同性關係立法,則人民應該集體站出來反對,如果民意
夠強,則釋憲的效力也可以無法施行。雖然兩年自動生效,但是沒有法律內容,頂多戶政
合法登記,讓原本同性註記的備註欄位成為合法,婚姻相關的內容,未必同等準用或適用

(五) 釋憲問題可以處理:如果公投展現人民反對同性關係立法,公投12案有足夠投票
人數,但卻多數反對,則是重要指標,後續可以處理釋憲問題。
(六) 一切在在需要人民的力量。
二、 釋憲錯誤,必須對抗:
(一) 釋憲錯誤在於憲法第171條明文規定:釋憲的先決條件是:當法律與憲法發生牴觸
時,才進行釋憲(原文: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如今是沒
有同性關係法律,憲法也沒有婚姻相關的條文,卻無中生有說,同性關係沒有保障是違憲
的。同性關係必須先有相關法案,既然沒有法,就不能無中生有拿沒有的東西去核對憲法
條文,況且憲法也沒有相關條文,拿什麼去核對?
(二) 釋憲錯誤的解決未來再行研議,需要將執政黨這次修法刪除的公投得以複決憲法
增修條文的法條,重新拿回來。同時建請監察院儘速將調查結果公佈。
三、 公投指南:
(一) 普遍在傳遞的公投「五四三(15、14、13三個公投案)投反對」依舊可以進行,
但是增加一個12號案投反對。
(二) 12號案應該領取,展現足夠的投票量,代表人民高度關心,造成未來對同性關係
立法的投鼠忌器。
四、 風險:
(一) 如果12案不能通過,則有兩個大方向:
甲、 10案成立:
A. 未來立法約束性保住婚姻定義(但是目前同運正在申請釋憲,能否保住婚姻定義尚不
可知道)。
B. 民法可能難以保住,會被動到,頂多同性關係不屬於婚姻。
乙、 10案不成立:
則未來立法風險比較大,立法方向可能會非常紛亂,很可能直接修改民法,甚至與目前異
性婚姻完全用一個法律,未來有關同性關係立法,護家方基本上已經手無寸鐵,這種情況
最糟。
(二) 有意讓12案不成立:人民只是意願上,不能同意且強烈阻止對同性關係一切立法
,但是這在立法上有風險,必須讓公投的力量展現,人民的聲音與力量讓執政黨不敢動作

(三) 不管公投結論,一切回到立法院角力,人民的力量如果無法展現,則連專法的約
束也會失去。
阿現在是要直接拿聖經來當台灣憲法了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25/1315166.html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變)   2018-11-26 01:48:00
懷疑這個新聞的真實性…
作者: MsSarah (莎拉小妹)   2018-11-26 01:49:00
現在是直接無視憲法了 太誇張了吧XD樓上 這是護家盟在臉書發的文
作者: zxc0107 (cindy wu)   2018-11-26 02:48:00
紅明顯,民意凌駕憲法不是民主而是民粹耶能否學一下三權分立 國家立論呢~~|
作者: mick99988 (高雄人)   2018-11-26 03:37:00
基督教的噁心 是不極限的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11-26 05:22:00
白痴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8-11-26 06:40:00
我想分郭台銘財產 請問哪邊連署?!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8-11-26 07:07:00
全台竟然有一半投票權人把票投給這種咖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8-11-26 07:25:00
憲法 是人訂的 既然是人訂的 就可以改 這就是民主 一堆人真的以為憲法那麼大 如果今天公投修憲 大法官釋憲也是個屁 只是修憲門檻極高而已不過依照修憲門檻 要修很難
作者: rhtien (向以農)   2018-11-26 07:51:00
不要欺人太甚不要欺人太甚(推錯)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11-26 08:19:00
笑死你越哭大法官反而想動你XDDD
作者: haian (我是海安)   2018-11-26 08:50:00
智障文智障結論
作者: thangthang (Thang)   2018-11-26 10:10:00
白痴團體
作者: JennyID (默寫)   2018-11-26 11:59:00
那你們可以去推修憲,把人人平等從憲法拿掉,創全球首例想要推翻憲法,那就遊說立委提拿掉憲法裡的平等原則等拿掉之後整本法律都可以作廢了,因為所有不合理都會被認可
作者: h821231 (bombshow)   2018-11-26 12:45:00
民意本來就超越憲法?哈哈笑死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11-26 13:34:00
北七 憲法比民法好修哦 當林北沒念過書?
作者: b41p3987 (蹦揪一號)   2018-11-26 14:11:00
神串 ...最好憲法想修就修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6 14:27:00
==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8-11-26 19:44:00
萌萌真的有夠智障 笑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