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平權議題根本就不應該公投吧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2:55:36
先說我個人沒有投公投的任何一案,就如我標題所述,因為我藐視與平權五案的
連署通過。以下是我的看法。
我個人對平權公投的失敗不意外,公民投票本身存在的意義不就是公民參與的大
原則所產生的東西嗎?如果你不能接受這個結果,請你回去好好修煉,好好地分清楚什麼
是民主能決定的,什麼不是。
笨蛋,問題不是出在反同人士、老人的無知,而是為何中選會當初為什麼會認定護家
盟以及平權團體的這五案通過,難道中選會認定人權的議題可以由2300萬人公投決定??
這樣的一個決定就好像是搧了已釋憲的大法官一個重重的巴掌。
再者,婚姻平權的失敗絕對不是反智的展現,為什麼總是要在嘴上說著智力測驗
沒過這種垃圾話,反正平權問題到了大法官那裡一樣還是會在處理一次,違憲的東西就是
違憲,到底為何當初要依著反同方提出另外這兩案或是三案。這不就擺明你們承認了護家
盟的無恥作為,不就擺明了你們認為少數人的幸福可以由我們大家決定。有人甚至對於公
投的結果感到氣憤,而結束自己的生命,還有人認為要把錯歸咎於台灣人民,公民投票不
就是民意的展現嗎?該成長了吧?台灣之所以之所以這麼寶貴,就是因為有你,有他,有
大家,各式各樣的人們存在。溝通,爭取更多的一方支持你,從而告訴政府應該改變了,
這才是正確的,而不是在那邊抱怨沒救了,搶著離開這片土地。最後,我再說一次,我相
信台灣的司法與立法機制,大法官的正確決斷,畢竟,對的事物永遠是對的。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8-11-27 03:18:00
好像有點道理
作者: cpper (韓立)   2018-11-27 03:23:00
打哈欠 給你們一個專法就不錯了是還想要怎樣同性戀想結婚就等三個月後行政院專法通過吧又不是不讓結婚,吵半天真無聊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3:24:00
半夜三點會打哈欠是正常的結婚要結得對啊 為啥總要用一種恩惠施予的口吻呢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8-11-27 03:29:00
其實專法如果能給更多的權利,像減稅20%之類我也是很贊成立專法的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3:30:00
不是說立專法是一種歧視 而是立專法會產生歧視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8-11-27 03:31:00
否則依釋憲專法立出來要跟民法一模一樣,但是卻要多花很多資源去立法有點浪費稅金
作者: cpper (韓立)   2018-11-27 03:32:00
中華民國立的專法難道還少嗎? 一堆專法哪來的岐視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3:33:00
這個問題很好,中華民國的很多專法是基於補償原則實施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8-11-27 03:33:00
不是歧視的問題,是浪費資源,但如果能享有更多的權利,立專法就有意義多了
作者: cpper (韓立)   2018-11-27 03:33:00
心中認為別人岐視你們,就算給你們改民法也是無法改變心態何況公投已經有結果,不覺得還需要進行什麼討論了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3:35:00
但是同志議題乃人的自由意志,專法的實施真的不妥,其實這類問題就是自由戀愛的延伸,我認為修改民法才是當務之急我並沒有認為你們有歧視人哦,我個人本身就沒有就民眾的思考對錯做任何批評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8-11-27 03:38:00
C網友,我沒有歧視的意思喔,是就事論事,我不想浪費稅金做一部跟民法一樣的專法啊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3:39:00
m大,我覺得就是杜絕專法設立,不獲取其他諸如保障減稅等手段,才是同志們能獲得他人平等對待
作者: hoby (哈比)   2018-11-27 03:41:00
公投一定不會過才是真的
作者: pearjuice (配兒啾絲)   2018-11-27 03:53:00
認同,一群人在崩潰大罵讓我對同志族群都有點反感,我覺得在這種時候表現出理智與大度才是令人佩服
作者: beercor (小啤)   2018-11-27 04:33:00
推 大家也來辦公投說地球不是圓的好了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18-11-27 04:51:00
同溫層選舉不如人意就說要移民、別人智商低 怎麼不先檢討選前自己除了轉臉書 有做什麼幫助自己贊成那方的事 讓人懷疑台獨的決心有多堅強 是不是中共打過來就立刻移民
作者: cashko   2018-11-27 04:52:00
智力測驗這種用法當年好像是三斤提的,還真是濫用激化對立我是支持同婚的,但我覺得專法也沒有歧視問題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5:11:00
cas大,我的論述基礎是建立在民法是全國人民的法,不能有例外產生,若有不同的看法可以提出來討論討論~
作者: bois03   2018-11-27 07:14:00
讚同,基本人權的事務是不該公投的
作者: FZ5566 (風箏56)   2018-11-27 07:16:00
給肥宅專法,讓他可以和二次元結婚,你看他高不高興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8-11-27 07:24:00
問題是肥宅沒爭取修改民法 也沒爭取法律保障和初音結婚你立專法讓肥宅可以和二次元結婚 肥宅只會覺得莫名其妙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8-11-27 07:26:00
你問博雅啊,為什麼要公投說不能投的是她,提案的也是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8-11-27 07:35:00
民法親屬編關於婚姻的規定,哪邊有寫說自由戀愛??
作者: sc211 (星見)   2018-11-27 07:38:00
反同方先提這種公投 平權方才提的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8-11-27 07:42:00
再者,法律上不可能沒有例外產生,更何況,在同一部法裡面都會有原則跟例外同時規定的情形,例如民法第1001條「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原則同居,例外可以不同居。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8-11-27 07:51:00
笑死,就連天賦人權也只有多數人都同意的情況才有實現的可能,你到底懂不懂哪個才是真正的重點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8:00:00
謝謝k大的釐清,讓我對自身法律素養深感不足
作者: tigger (嗚呼呼呼呼呼)   2018-11-27 08:07:00
作者: bestoniel (我的台科大會撕裂你)   2018-11-27 08:07:00
w大 每個人覺得重要的點不同吧
作者: Patricila (想睡￾N )   2018-11-27 08:13:00
如果提供給同性婚姻保障與民法相同那特別曠日費時設立專法的目的在何?就跟女性投票權的取得,如果使用公投由男性表決作為依據,那又怎樣會過?難道也特別設立女性投票專法?
作者: rsstar   2018-11-27 08:21:00
因為神聖的異性戀不能跟同志用同一部民法所以還要立同志民事交易處理法跟異性戀同志間交易行為特別處理條例
作者: rushingguy (班J)   2018-11-27 08:25:00
認同
作者: rsstar   2018-11-27 08:26:00
最棒的是簽約後出櫃就可以主張該契約是基於民法的所以無效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8-11-27 08:36:00
婚姻是天賦人權到底是哪來的說法??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8-11-27 09:01:00
大法官離人民太遠
作者: joise53 (milk1200)   2018-11-27 09:04:00
滾啦
作者: pink02 (人生像豆花要趁熱吃)   2018-11-27 09:08:00
支持韓導選總統 逼走馬吳
作者: shiounio (離開)   2018-11-27 09:18:00
推你,這種問題問鄉下阿公阿嬤?很有事
作者: nyxqqqwer (nyxqqqwer)   2018-11-27 09:18:00
都給你結婚了 哪來人權問題
作者: apeeapee (肥滋滋)   2018-11-27 09:24:00
用投票決定小族群的權益本來就不對
作者: popcorn206 (Popcorn)   2018-11-27 09:26:00
去看看熊麻吉2,應該會有感悟
作者: bluu   2018-11-27 09:29:00
不要跟狂甲講道理 會不穿衣服走上街頭鬧的都不是好甲
作者: yctung1224 (慶丁)   2018-11-27 09:29:00
先專法看看吧,沒什麼大問題再試著改民法
作者: engnsu (紫菱)   2018-11-27 09:40:00
釋憲過後其實現在就可以結婚了,不需要專法,也不用修民法,就有這個權利。那些說修專法像恩惠的,可以去搜尋美國的布朗案。關於歧視、關於優越感。
作者: bbbing (無)   2018-11-27 10:12:00
對是對,那公投是誰提案的XD提案了,輸掉,再說這不該投票,這看起來不是很LOW嗎XD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8-11-27 10:13:00
中選會就是不想得罪人,忘了公投本來就有些議題是不可以通過的,像是自然現象等。當然也包含不能公投少數人權益!天賦人權裡面本來就包含,追求幸福的權利。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8-11-27 10:14:00
下次也可以投男生未滿160公分要不要領殘障手冊,我們針對人權投票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8-11-27 10:15:00
黃國昌委員質詢過了 行政怠惰傲慢
作者: justeit   2018-11-27 10:15:00
公投本來就是假的後面的動機 眾說紛紜
作者: longlifenoc (長壽麵)   2018-11-27 10:19:00
都會說對方先堆我才推,輸了才說對方違憲==你就知道對方違憲了還要陪對方玩==然後還掉進這個公投嘉年華的大坑,慘中之慘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8-11-27 10:21:00
針對人權做投票真的是把人當什麼東西...
作者: cmcpitt (Al)   2018-11-27 10:21:00
凡事訴諸多數決本來就非常危險,美國獨立宣言通篇沒有提到民主兩個字,就是刻意淡化多數決的重要性,以避免少數人權利受多數意志侵害,可惜儒家社會的集體主義不會有這種觀念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8-11-27 10:22:00
中選會真的是一群智障。投票也做不好,公投也是
作者: greysholic (thatssuchbs)   2018-11-27 10:41:00
本來就是 根本幾乎沒國家用公投合法化因為通通知道不會過 你現在去美國辦辦看公投下場一定一樣慘 公投門檻本來就不該調降 蠢得要死 現在這什麼德性 丟臉丟到國外 有夠可悲
作者: stopcandy (一直婷)   2018-11-27 10:47:00
沒錯!! 最智障中選會
作者: Doralice   2018-11-27 10:53:00
林義雄一生絕食抗議的幾件事真的是好心做壞事的最佳寫照了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11-27 11:01:00
同志白癡自以爲公投或大勝拼命提 低能
作者: ericchien (Alive)   2018-11-27 11:45:00
好了啦
作者: opqr24680 (kkoopp)   2018-11-27 11:55:00
可笑,你覺得同性戀結婚可以領養小孩嗎? 怎麼可能用民法
作者: sate1128 (小夯夯)   2018-11-27 12:02:00
我要準備連署一個郭台銘財產平分公投 希望大家一起來連署好不好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8-11-27 12:15:00
好 說要連署的別嘴砲喔 包含160殘障手冊那個
作者: s28281778 (allen lin)   2018-11-27 12:24:00
修民法或專法 與釋憲有直接關係嗎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18-11-27 12:40:00
同婚者為什麼不能領養小孩 單身的都可以了
作者: yayapapa   2018-11-27 13:02:00
同性結婚不能領養小孩是違憲,上面某樓知道釋憲是什麼嗎
作者: a213452001 (我是玉米啊)   2018-11-27 13:21:00
笑死,不是說自己有900萬民意,結果出來褲子都沒了
作者: Cain13 (咬人貓)   2018-11-27 13:48:00
這個莫名奇妙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中選會你意外嗎?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18-11-27 14:03:00
中選會有審核公投議題的權力但不太敢用
作者: kristin0821 (rosykris0821)   2018-11-27 14:25:00
今年修法了你知道嗎 先去搞清楚修鳥籠公投的法案吧
作者: babu5461 (一條龍)   2018-11-27 15:18:00
我認同,人權根本不應該被公投
作者: loom0et0bust (十五夜澪人)   2018-11-27 16:35:00
也是有道理,不過當初被牽著鼻子走,現在木已成舟,人家挾著七百多萬民意,你覺得再有理的事都已經不可能站得住腳不如盡量在專法上爭取保障,時機更成熟了再來重新挑戰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11-27 16:41:00
要爭取什麼保障?都釋憲了反方還想在不一定會出現的東溪上搞事?*西
作者: a29831603 (傑克蓋瑞)   2018-11-27 22:48:00
認同 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該讓大家來決定
作者: vmjoxjp   2018-11-27 23:06:00
有種被點醒的感覺
作者: protonck   2018-11-28 01:32:00
同婚公投連署的期間不就有人問 去看苗大委員怎麼說啊
作者: MachineGun (b51)   2018-11-28 01:43:00
如果公投通過了 才可以公投 對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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