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為求自保決定遠離 MeToo運動反使女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4:37:50
會誣告八九成跟錢有關
就改成 加重刑事責任 沒有民事賠償就好了
誣告的人加重民事責任賠死妳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本生意沒人做
不過大概還是有很多人不可能贊同就是
對他們來說 金錢還是很重要的
正義反倒是其次 顆顆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姑且當你不是反串回你好了。
: ※ 引述《feedback (positive)》之銘言:
: : 這件事滿奇怪的吧?
: : 上次看到的數據,美國約有10%的性侵案件是謊報
: : 華爾街的男性因為害怕成為那10%
: : 不願跟女性相處
: : 造就這篇新聞
: : 底下還不少人在嘲笑女權、me too
: : 可是換個說法呢?
: : 如果有女性表示
: : 約有90%的性侵案是真的
: : 所以我不想跟男性相處
: : 說這句話的女性會被大眾怎麼形容?
: : 想太多?太自戀?還是不想跟男性相處關我屁事?
: 差別在於,
: 並不是你遠離所有男生,
: 性犯罪就不會找上你,你走在路上,
: 性犯罪者也會自己找上門來。
: 然而只要你盡量遠離所有女生,
: 你就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明,
: 避免被#MeToo而百口莫辯。
: : 有些人的標準很奇怪
: : 因為有90%性侵案是真的
: : 所以我不同情那10%無辜男性
: : 這樣講不可以,罪該萬死
: : 但是
: : 因為有10%性侵案是謊報
: : 所以把100%女性打成母豬
: : 這樣講很ok,沒問題
: : 怎麼看都不太對勁啊
: 那一位說不同情男生被誣告的女權份子,
: 有因此喪失工作、喪失人生嗎?
: 還不是一樣好好的繼續發推特,
: 繼續在現實世界宣揚她的女權理念。
: : 還有一些人在女性被性侵後
: : 會「善意地」提醒女性如何自保
: : 對通常為男性的加害人沒太多譴責
: : (有說法是理所當然該譴責所以不特別表示)
: 沒有嗎?還是你遮住雙眼不看而已?
: 去年某本性侵小說在不起訴以前,
: 大批民眾拿著書瘋狂狼師、狼師的喊,
: 你跟我說這社會對男性加害人沒有太多譴責?
: 說真的性侵犯就是個不受控的野生動物,
: 就想像成一隻會突然亂咬人的狼,
: 請問叫人類避免被狼咬比較容易,
: 還是請狼不要亂咬人比較容易?
: : 但如果換成男性被仙人跳
: : 會立刻開始炮轟女性母豬、台女不意外
: : 這時候反倒不會有善意的提醒了
: : 這樣標準不一致吧?
: 有啊,男生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 要安裝行房記錄器、簽性交同意書,
: 這些好建議你有聽進去嗎?
: : 再來
: : 性侵案件的謊報比率
: : 在me too開始前是2%
: : me too開始後升到10%
: : 這確實是個問題
: : 可是因此就不顧那真正被性侵的90%
: : 也不太對
: : 10%的無辜男性和90%的受害女性
: : 看討論似乎都不太管後者
: : 在意前者而譴責me too的比例似乎更高
: : 這是很令人難過的現象
: 受害女性有勵馨基金會、各大女權團體,
: 不斷的聲援他們,給予適當的協助和鼓勵,
: 設法減少性侵案的發生,建立完善法律,
: 你跟我說大家都不管90%受害女性?
: 然而你告訴我有哪個社福團體,
: 曾經出來聲援過10%無辜男性?
: 如果哪天你、我、我的親朋好友變成那10%,
: 我們該用什麼管道來拯救自己?
: 糗爺得到他應有的道歉了嗎?
: : 是說
: : 那10%的無辜男性的傷害是可以設法降低的
: : 最好的作法是就事論事,不要人身攻擊
: : 再不然就是別輕易評論,等結果出來再說
: 就事論事、不要人身攻擊、
: 別輕易評論、等結果出來再說,
: 如果這些這麼容易,失智列車就不會開起來了,
: 馬幼興就不會丟掉工作了。
: : 我有時候會覺得
: : 鄉民是不是因為非常非常痛恨性侵犯
: : 導致自己恨錯人的成本太高
: : 才會倒過來因為有謊報者而去痛恨所有女性
: : 這樣的話就有點麻煩了......
: 把100%女性說成母豬的人,
: 跟那些整天宣揚男人就是賤的人,
: 把他們當成娛樂嘲笑就好了,
: 既然都要就事論事了,
: 那動不動就說人仇女能論什麼事?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06 14:42:00
神邏輯 受害者不用賠償 乾脆廢除整部民法為了錢的誣告我也不覺得佔大多數就是了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4:46:00
只有少數人才會為了錢去誣告別人的邏輯也很神啊,彼此彼此
作者: warlockeric (古術士愛瑞克)   2018-12-06 14:48:00
1樓為什麼誣告的是受害者?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4:52:00
你要說沒損害賠償違背民法的精神也是沒錯,但是只要有錢的因素,誣告就不會少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06 14:53:00
被法院判有罪才要賠償 判了有罪還是誣告?你不相信法院的話 其實也不用討論了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4:54:00
好 下去領500 XD
作者: warlockeric (古術士愛瑞克)   2018-12-06 14:59:00
我怎麼看不懂一樓在講什麼…今天很多誣告的就是吃定了被誣告的為了名聲會想私了啊=…=?而且搞不好告成了就賺更多啊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06 15:03:00
他們自己私了就跟民法無關啊...你沒看文還是不懂法= =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5:06:00
看不懂就是因為他那個神邏輯啊,不是不相信法院判決,但是性侵還是兩情相願有的時候真的是舉證困難,更別說是性騷擾了,法官又不是神
作者: warlockeric (古術士愛瑞克)   2018-12-06 15:08:00
就是因為誣告的機會成本低才讓一堆人願意去誣告啊搞不好告成了是不是?所以原po說的才要讓誣告賠啊而且為什麼誣告的會說受害者?
作者: LOOK999 (路克)   2018-12-06 15:10:00
私下和解 怎麼會跟民法沒關,去看一下民法736條 和解的定義
作者: bbbing (無)   2018-12-06 17:06:00
假設有人誣告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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