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最下面國昌老師的專訪說的很好,
值得關心台灣未來的人一讀,
再生能源是國際趨勢,
特別是台灣這樣禁不起一次核災爆炸,
也沒有自產能源的小島國,
有機會發展再生能源,
更應該義無反顧,
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其實現在每天的綠能在這兩年政府的大力發展下,
已經發出很多的電能,
而且像是太陽能所替代掉的天然氣,
也正好是發電成本中,
最為昂貴的尖載用電。
https://goo.gl/qifMmu
專訪》以核養綠過關核能再起?黃國昌:再生能源才是台灣要走的路
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過關,能源問題再度引發國人關注,核電廠延役、核四重啟的聲
浪造成熱議,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接受新頭殼專訪表示,發展再生能源是世界趨勢,也
是台灣永續發展要走的道路,而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不代表台灣不能往非核家園邁進
,只是把2025年的時程取消而已,但核一、核二廠不可能申請延役,可能申請的核三廠也
不一定通過,核四有安全上的疑慮,也不可能復活。
根據公投第16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
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該公投確定過關後,行政院也拍板
移除非核家園法律年限。黃國昌認為,發展再生能源是世界的趨勢,也是台灣永續發展要
走的道路,以核養綠公投雖然通過,但現實上的意義要用脈絡思考,可能大家認為2025非
核家園的時程太快、要調整。
他解釋,確立我們要走入非核家園的是環境基本法,並非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它只是落
實環境基本法、要求時程,因此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沒有去改變環境基本法「非核
家園」要求,只是拿掉2025時程而已。
他指出,他參加公投辯論時曾說過,公投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廢止意義並不大,原因在
於核一、核二申請延役年限早就過,因此不可能申請延役,有可能申請延役的只剩下核三
,但會不會通過還不一定,必須要環評、徵詢當地居民意見,那不是說政府說延役就延役
,「大家去問看看屏東的民眾、立委、議員,你們支持核三延役嗎?」至於核四,也不可
能復活,畢竟還是有安全、拼裝車的疑慮。
在「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核四重啟的聲浪越來越大,黃國昌呼籲,這件事情一定要冷
靜面對,「核四安全嗎?真的安全檢驗會通過嗎?機組放那麼久,拼裝車大家能安心嗎?
」這是很嚴肅的問題,所以在辯論時他曾說,去提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的意義不大,
它有的意義是非核家園時程不要訂那麼死,可以穩健一點、緩一點,「最多只有這樣」,
因為非核家園目標是訂在環境基本法。
在發展綠能上,有不少人認為,太陽能、風力發電所提供的電量不夠安穩,黃國昌認為,
再生能源的特性不是台灣獨有,其他國家也面臨相同問題,但他們還是很勇敢、大步往前
走,「我們要因為這個樣子,就故步自封?」而在同時,中研院、科技部目前也就儲能設
施做研究。
對於這次的公投結果,包含反同婚、以核養綠等公投等,都與黃國昌的價值觀迥異,對此
,他表示,任何民主實踐都需要時間讓它越來越成熟、深化,台灣的選舉也一樣,從以前
到現在,台灣選舉歷經多久發展,民主就是種態度、價值,相信選民選擇,但有些界線必
須要守住,就像他一直反對基本人權拿來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