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59元優酪乳驗DNA!「小偷抓到了」竟對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07 19:52:59
為59元優酪乳驗DNA!「小偷抓到了」竟對檢察官這樣說
建立時間:2018/12/07 12:35
台北市1名女大生不滿飲料被室友偷喝,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因而將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
案。多數網友贊同她的決定,但也有少部分人質疑,何須為了59元飲品提告。女大生的
室友近來也在網路上說清楚講明白事發經過,實情絕非只是「一瓶飲料被偷喝了」那樣簡
單!
日前《蘋果》報導,一名女大生,飲料被室友偷喝,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女大生憤而將
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採驗空瓶及5名同住室友的DNA。警大前教授葉毓蘭還批
評,「聞所未聞,這根本是浪費警察資源、浪費鑑識資源!」
不過,女大生室友,近來也在《 Dcard》po文,力挺提告的女大生。這位女室友也娓娓道
來,其實提告,不是單一個人的決定,而是室友們「共同的決定」,且失竊的物品根本不
如報導當初,只為了一瓶優酪乳,而是失竊物品陸陸續續,且從食品到「監視器」都被偷
了。
女大生室友表示,第一時間發生家中食品會消失,其實「第一時間並沒有想到是家裡的人
偷的,反而是覺得是不是外面來的小偷,不知道怎麼樣進到家裡。」因而由四人集資,一
同買了監視器,監控客廳情況。唯一沒有告知的室友,是因為她平時就不與互動,因而大
家也沒找她出錢,也沒通知她。
不過監視器裝完後,還不到24小時,大家下課後回到宿舍,就發現監視器不見了。但當
時有意報警,警方表明「因為客廳是屬於公共區域,所以有很多人的指紋,因此不太可能
抓得到兇手。」女學生們因而放棄。
而針對有網友砲轟,為了一瓶優酪乳想抓小偷勞民傷財。女學生室友也表示「優酪乳是我
們被偷喝的最後一個東西」。過程中其實還包括一片披薩、一塊烤雞、蛋糕、泡麵等等。
剛開始大家也都認為應該是自己記錯,久了產生懷疑,才決定要裝監視器。
那麼,是否也給過小偷「一個機會呢?」女學生室友說:「其實我們在發現東西被偷吃或
是偷喝,都有第一時間在租屋處的Line的群組發問。但是其他人都說沒有,在發現優酪乳
上面有口紅印之後,原告也是第一時間有在群組上面問,大家也都說沒有(但是被告沒有
說話,在大家都說不是而沒有人承認的狀況下,原告在群祖上告知大家:『沒有人要承認
,就要去找警察驗DNA了』大家都說同意。」
女學生室友也出示群組框截圖,到了原告表示將要報警,「被告」也在框中回應「嗯好」

不過,最後報了警,做筆錄,嫌犯依舊沒有承認,因而進入最後階段,到檢察官傳訊,嫌
犯才跟檢察官說「她是不小心喝錯的,她真的想要跟原告誠心道歉並賠償。」
網友也紛紛回應,痛斥小偷太扯,「認錯不找當事人,找檢察官,不見棺材不掉淚」、「
過了五個月才想起來自己喝錯啊!」、「傻眼欸,告的好,這種人就是要給她一個教訓」
、「她跟誰道歉了,傻眼。對當事人對其他室友有道歉嗎!?一開始權益受損的人難道沒
給過她機會嗎?已讀不回,最後還敢同意報警」、「支持你們做得很好,不是因為小事、
小東西都姑息。而是錯誤的事就要嚴正的處理,這種態度才是長遠的」(即時新聞中心/綜
合報導)
https://goo.gl/rBZDcL
原來這女室友是慣犯,據說是文化大學的學生,老師們可要好好教育她了。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8-12-07 19:56:00
五樓噁心偷喝被吉 嘔嘔嘔嘔嘔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2-07 19:58:00
警察可以這樣爆料給媒體喔好可怕喔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8-12-07 20:00:00
冒險蓋一下看看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8-12-07 20:06:00
東西被偷報警不是很正常嗎?難道因價值低就該自認倒楣嗎?
作者: imbattle (小唷)   2018-12-07 20:12:00
告得好!!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8-12-07 20:16:00
法官邏輯:價錢太便宜 不想搞 學歷太好 要輕判
作者: Mondesi2006 ( )   2018-12-07 20:21:00
監視器也不見了 厲害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12-07 20:22:00
聽過女宿內有故意整人,下瀉藥的 顆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12-07 20:22:00
告得好,希望所有偷食物的小偷會因此害怕。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8-12-07 20:25:00
葉毓蘭 是說楊偉中死得其所的那個嗎
作者: NSRC (ATB)   2018-12-07 20:38:00
....
作者: Luks   2018-12-07 20:39:00
叫犯人出錢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07 20:40:00
不是什麼罪都要死刑嗎?怎麼這時候卻沒人喊死刑了
作者: match123 (火柴)   2018-12-07 20:47:00
告的好啊
作者: lena411100 (12å–µ)   2018-12-07 21:27:00
所以是被排擠的那個嗎?
作者: survivalteru (乳摸)   2018-12-07 21:43:00
腦袋有洞貪這種小便宜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8-12-07 22:14:00
還以為是我同學po的
作者: conie88 (zone)   2018-12-07 22:17:00
垃圾小偷,死不承認到最後啊,根本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作者: QT1020 (QT1020)   2018-12-07 22:21:00
被告才知道怕,真的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rao435277 (粉圓)   2018-12-07 22:25:00
重點是監視器被幹走吧 監視器比較貴啊
作者: Codiy (新人王)   2018-12-07 22:37:00
監視器都偷走..
作者: Jibanyann (紅丸)   2018-12-07 22:39:00
扯翻
作者: YuTeaNe (手錶帶左手)   2018-12-07 22:44:00
偷一塊也是偷啊,憑什麼要被害人摸摸鼻子吞下去?要被害人自己吞這種垃圾觀念真的很噁心= =
作者: fz6s (Biker)   2018-12-07 22:46:00
這種垃圾室友很多啊,出現率大約1/13,出社會後有造謠,霸凌等症狀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8-12-07 22:55:00
搞到自己有案底比較好嗎
作者: a930078p82 (源)   2018-12-07 22:58:00
文化素質
作者: evan5885 (Evan)   2018-12-07 22:59:00
前陣子錢包被偷報警 警察整個屎臉表情超不耐煩一直勸阻報案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8-12-07 23:01:00
身為納稅人,我支持報警跟提告。看被告的說法,更覺得告是對的。鼓勵微罪,那我每個皮夾偷50元,每間店偷一個小東西上網賣,不准判我有罪。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8-12-07 23:08:00
抓去關啊 死好
作者: natrium (Na)   2018-12-07 23:15:00
葉毓蘭
作者: hsuaba (噗寶)   2018-12-07 23:19:00
作者: beylaxf   2018-12-07 23:20:00
不是文化 是"東吳" 記者報導錯誤不要再被誤導了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8-12-07 23:23:00
D卡說的是東吳.....記者抄也不抄對還不附出處
作者: spursdog21 (spursdog21)   2018-12-07 23:25:00
愚民民!她可能是喝錯,小偷另有其人
作者: elle0001tw   2018-12-07 23:26:00
學店日常 ☺
作者: spursdog21 (spursdog21)   2018-12-07 23:26:00
一堆蠢蛋連罪證不足都看不出來?直接把所有罪都往她身上丟,如果是冤枉呢?我看ptt也墮落了,蠢蛋一堆
作者: kyowu221 (kyowu221)   2018-12-07 23:35:00
葉毓蘭講什麼鬼話 我記住你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2-08 00:00:00
她一直都亂講話啊
作者: c58264cathy (阿哈哈哈哈哈)   2018-12-08 00:12:00
抓的好啦 幹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8-12-08 00:19:00
被告活該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8-12-08 00:42:00
呵呵,正義還有分價格,我看某個姓葉的的價值大概比優酪乳還低吧
作者: Qua3small ( )   2018-12-08 01:35:00
沒有遺失n萬的東西,報警也會被迫吞下…即使嫌疑犯明顯
作者: daye87 (猴子)   2018-12-08 02:02:00
我的正妹朋友飲料多到不完 時不時要賽給我
作者: mijiu (me9)   2018-12-08 02:04:00
死到臨頭才認錯
作者: s82111314   2018-12-08 02:10:00
偷就是偷不管價值有多少,不見棺材不掉淚,給他點教訓才行
作者: qwejoezxc33   2018-12-08 02:41:00
真是告的好
作者: leeleelee9 (lee39)   2018-12-08 03:12:00
我們學校圖書館外飲料放置區的飲料常常被偷喝,超噁,而且好像都沒有被抓到
作者: lynnoo (Hang in there.)   2018-12-08 05:09:00
告得好
作者: girld (男)   2018-12-08 06:10:00
有錢買口紅沒錢買奶喝
作者: jolana20106 (April)   2018-12-08 06:18:00
這記者中文很差
作者: anniekinki (我是安絲琪!)   2018-12-08 07:15:00
根本欠告
作者: toyamaka   2018-12-08 08:16:00
垃圾 告的好
作者: mature000999 (小步走路比較)   2018-12-08 09:24:00
得好 想混過去 踢到鐵板了吧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8-12-08 09:26:00
真白目啊 在群組問還不認 非要搞大條的
作者: st8713522 (小公主)   2018-12-08 10:10:00
的好!這種故意吃定別人不會鬧大的人就是不能姑息
作者: isisisis (意思意思)   2018-12-08 10:22:00
當事人室友說他們是東吳大學的新聞好像寫錯了
作者: yeeder0818   2018-12-08 10:31:00
支持原 , 死佔便宜的
作者: IiiiIiIIiiM   2018-12-08 11:35:00
告得好 真的應該鼓勵碰到這種低能兒都去報案 誰知道哪天他就不是偷食物是偷錢
作者: sean90330 (尼嘎)   2018-12-08 12:01:00
哪天偷更大條的就來不及了
作者: wan620623 (ricky)   2018-12-08 12:02:00
還有教授出來檢討被害人 真噁
作者: htc10 (HTC10)   2018-12-08 12:11:00
告得好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8-12-08 13:25:00
警大教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難怪...
作者: hbooreo (低調)   2018-12-08 13:50:00
可能有病吧
作者: s56565566123 (OnlyRumble)   2018-12-08 14:14:00
告死他 別再害人
作者: qOnop (大小眼)   2018-12-08 16:38:00
紅明顯 不是文化啦 是東吳 當事者都在dcard澄清了 記者要在網路上抄新聞也不抄好一點= =https://reurl.cc/yQbDE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8-12-08 21:05:00
做得好!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18-12-08 21:58:00
東吳的怪到文化身上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8-12-08 22:11:00
偷東西不早講,被驗了抓到才講,到底是誰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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