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ap726068 (肥皂)》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看了下面的推文大戰還是覺得很奇怪
: 反對極刑和酷刑的人,理念上都是反對政府擁有這種權力
: 但是就是會有人喜歡上綱到不在乎被害人人權只在乎加害者
: 拜託這真的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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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政府處罰罪犯的權力,就是罪犯的同路人
完全沒問題,要限制政府用這種權力,而不是不給
最近中國有個新聞
一個12歲的孩子,冷血的謀殺了他媽,但因為未成年,完全沒責任
還要安排他去上學,
很神奇的事,中國十二歲的孩子如果喜歡上網,那叫三觀不正。
可以送到楊永信那裡去電得七死八活,沒有任何官方機構認為這有問題。
結果十二歲的孩子沉著冷靜把媽媽殺了,各種官方機構想的是讓這孩子正常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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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孩因為抽煙被母親用皮帶暴打了一頓後,怒氣難消,拿著菜刀連砍母親二十多
刀,母親的雙手被他砍斷,手碗裡的骨頭都露了出來,脖子上還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頭皮
血肉模糊,血跡飛濺,流滿了整個房間。
被家人發現後,他依舊面不改色,說,母親是自殺的,不是他殺的。這種謊話大概只有12
歲的男孩編得出來,哪個自殺者能往自己身上砍二十多刀呢?直到警察審問他,他才說了
實話。至於殺母親的原因只有三個字:我恨她。
警察帶他回到犯罪現場指認時,他不但毫無懼色,還面帶微笑,就像在欣賞自己的傑作一
樣。
殺人情節如此嚴重,心裡如此扭曲的男孩在殺掉母親3天后,就重獲了自由,甚至連少年
管教所都沒進,因為法律規定只有年滿14歲的青少年才夠格進少管所。這意味著,14歲以
下的青少年即使殺人放火、燒殺搶掠,也不會承擔任何刑事責任,甚至不會被進行任何管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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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給他放回學校,誰敢讓自己的孩子跟他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