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應該要同情弱者嗎

作者: senshun (æ·º)   2018-12-19 12:38:30
我覺得下面s大的觀點也是一種合理看法,
只是超跑這種放在馬路上的車子跟其他東西不同
噓 sylvia25856: 孝子撞超跑 他還是撞了超跑啊....人家有錯嗎? 為什 12/19 10:14
→ sylvia25856: 麼要承受不足額的賠償? 你難道不怕哪天出門車子房子 12/19 10:14
→ sylvia25856: 被撞 但是因為撞的人比你更窮 妳就拿不到錢? 12/19 10:14
今天我們有千萬珠寶會放在哪裡呢?
一定是穿戴在身上,或是用保險箱所好對吧?
不管是天價藝術品、古董、稀有遊戲王卡、或是其他和超跑具有同等售價的物品,是不會像超跑這樣暴露在外的。
但是超跑、高價汽車就是這種例外,
誰敲到誰倒楣,違停連拖車廠都不敢拖掉,喀壞了還要賠幾個月薪水!
超跑的主人把愛車開出門沒有錯,可是卻沒有善盡保管責任。 正常貴重物品都要隨身攜帶或是妥善放到安全的地方是常識。
今天如果是珠寶,也會藏起來降低不必要的擔憂。
超跑的主人難道不應該把這麼天價的東西好好停在付費停車場嗎?
我覺得停路邊,不符合保管要價千萬的貴重物品該有的謹慎。當然不是說因此撞壞活該,但
換成是其他等值物品,就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認為跑車主人也有疏忽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2:40:00
老實說 我也4這麼覺得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8-12-19 12:40:00
天價對某些人來說不代表貴重物品;有時對某些人而言,不值錢的東西反而深具意義。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2:41:00
這樣說,跟漂亮女森打扮花枝招展是在引誘犯罪有何不同?人家好東西不是讓你糟蹋的好嗎?
作者: sck3612575 (setsuna)   2018-12-19 12:43:00
開名車停路邊會是什麼心態當大家不知道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8-12-19 12:46:00
沒錯 買超跑在台灣路上開 就像是全身穿金戴銀跟人家打籃球一樣 有夠白目 唯一不同的是籃球你可以不跟他打但是路你不能不上 可惡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2:47:00
超額1000萬財損一年才兩千多,請問這裡有人沒買的嗎?
作者: joshddd (joshddd)   2018-12-19 12:48:00
推樓上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12-19 12:48:00
身價千萬的人不能走在路上嗎,被窮人撞到也是他的錯喔不會開車撞到別人 可能習慣很差吧笑死人耶,在亂開阿超跑本來就是拿來炫耀的 停在室內給誰看?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2:50:00
超跑嘴臉展露無遺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12-19 12:51:00
你的邏輯就是美女穿得很性感是她的錯,因為別人太醜了,她太好看不該出門被意淫因為她跟超跑一樣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8-12-19 12:52:00
人家要開什麼車上路 跟你的肇事責任無關 邏輯?窮人不努力 整天就要人同情通融 傻眼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2:53:00
開超跑自撞惹也是自己負責啊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8-12-19 12:54:00
超跑跟人要怎麼類比? 一個是拿來炫富而且會造成別人困擾的物品 一個是人啊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2:54:00
今天如果是超跑肇事也是自己處理那些損害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12-19 12:54:00
停在路邊的裕隆說不一定也在炫耀阿哈哈,嫉妒別人有錢哦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2:55:00
可4肇責只要不是0%還是得拆開賠 保險另一回事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12-19 12:55:00
路上那麼多雙B 無聊死了 在亂開車阿只能騎機車的可能也認為開雙B會造成別人困擾吧恍神撞車連煞車都沒有 幸好是撞到超跑啦,撞到人風向又不同囉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2:57:00
出於故意 過失 被損害惹卻得不到賠償才奇怪吧 只是今天是超跑而已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8-12-19 12:58:00
這其實是狡辯,當我東西放好確定無肇事影響他人之虞就已經善盡注意說不上有疏忽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2:58:00
對R 所以我才說法律上站不住腳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8-12-19 12:58:00
今天要是一個有錢人把他家的藝術品拿出來圈地大家都要離那裡10公尺遠啦 誰知道會不會經過一陣風把他藝術品弄壞了賠到死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2:59:00
但撇開法律 我就是覺得超跑這概念很D能 買單的更蠢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2:59:00
如果得不到合理賠償小妹覺得算是間接的不平等對待事主
作者: alisawang (alisa)   2018-12-19 12:59:00
弱者很難定義吧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8-12-19 13:02:00
開超跑出來不就是要享受那種每個人都不感靠近他的高人一等的感覺嗎? 怎麼這時候又要平等了?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02:00
大概了解你們的點 不是不能賠償 只是今天因為一點過失賠上一輩子覺得不值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8-12-19 13:05:00
今天交通是每個社會大眾都要用的管你有錢沒錢都要用結果路上一堆只要你有一點點過失 甚至在台灣的法律就算你被闖紅燈的撞也很有機會拿到肇責的情況下 路上一堆移動式陷阱 踩到你就一輩子完蛋 這不是困擾 什麼是困擾?
作者: nonocom   2018-12-19 13:09:00
超跑本來就是用來開的 難道不用停紅燈嗎 他只是暫停路邊跟朋友聊一下天 並不是沒有停車場可以停 仇富也仇的太誇張了吧什麼都沒有違規也要怪他把跑車開出門 台灣怎麼了?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16:00
小妹覺得這算是法律上比較不能解決的問題 賠償照著肇事責任分擔 一樣的狀況 如果今天是超跑 金額就完全不一樣但如果這個規定排富就違反平等原則 。假如設賠償金額上限 假如損害一千萬賠一百萬 要是有人故意去撞怎麼辦 會產生更多社會問題 。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17:00
賠償是互陪,依照肇責比例分配;故意的當然是自負責任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19:00
我說的算未必故意
作者: lesautres (地獄即他人)   2018-12-19 13:23:00
好奇這種事強制保險不能解決嗎?今天就算都判肇事者賠把自己賣掉也賠不起這樣對車主難道有任何好處?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24:00
因為財損不是強制保險的範圍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19 13:26:00
沒人會因為不用賠一千萬 只要賠一百萬 就故意撞車8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27:00
除非和修車廠老闆認識可拆帳,或者想自殺,不然應該不會
作者: lesautres (地獄即他人)   2018-12-19 13:30:00
感謝j大,我的意思是如果對這種狀況不平想要修法能不能從規定強制保險額度跟範圍入手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31:00
會顯得太貴,且主要有道德風險,現在第三人都會有用出險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32:00
我覺得會欸 應該算侵害與賠償顯不相當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32:00
來換取車體保樣了,如果強制納保到時一堆人浮濫報價請款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33:00
你想想 明明法律訂惹殺人會無期徒刑或死刑 還不是一堆人去幹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12-19 13:34:00
樓上沒收工就罵髒話,你的特殊能力沒有了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2-19 13:35:00
今天只要賠錢 而且賠償的部分和他想要破壞的部分不成比例
作者: kasumishu (Anita)   2018-12-19 14:11:00
樓上拿女生穿著當例子真的邏輯一百分
作者: geige   2018-12-19 16:47:00
會被酸仇富上次就被酸買好東西還要在乎窮人感受XD卻忽略自己用好東西沒有風險意識
作者: qwer911 (NIEONEONE)   2018-12-19 17:52:00
事主自己決定就好了 不用勞煩輿論撻伐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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