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不給原因真的這麼罪大惡極嗎

作者: h18tl (dadada)   2019-01-05 11:07:10
最近和原po有一樣的遭遇
一樣被公布姓名和照片
因為身邊有律師朋友
他一直跟我說可以發函
因為店家已經損害我的人格權和隱私
是可以拿到賠償的 但我沒做
因為這是我對店家最後的包容
如果店家不能接受負評乾脆不要開店好了
評價機制本來就是給消費者一個參考
給了一個負評就要被咄咄逼人
甚至到威脅 這我不能接受
最後想說 網路上的評價真的看看就好
謊言太多 真相太少
作者: oppp (op)   2019-01-05 23:30:00
推這篇
作者: oppp (op)   2019-01-05 15:30:00
推這篇
作者: leewendy (大坑爹)   2019-01-05 21:01:00
推謊言太多,真相太少
作者: leewendy (大坑爹)   2019-01-06 05:01:00
推謊言太多,真相太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