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一直在臉書上滑到虐童的新聞
還有一個老師染指四個幼稚園女童,
到底是那裡有毛病阿這些人!!!
超級憤怒!!!
媒體還用後宮來形容,
請問這樣的形容是可以的嗎?????
說得好像她們都是自願的妃子一樣,
明明就是被性侵!!
上網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看到一個在宣導加重虐童案刑罰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RM3a_g0Rjg
內容我就不詳述了,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
基本上是支持虐待致死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是15年以上刑期
重傷則是10~15年刑期
重點是不得假釋,且服刑後要公布姓名及照片,供民眾查詢
超害怕以後自己的小孩上學也被虐待><''
所以我也支持這樣的重刑,希望修法這條路可以走快一點
平常走在路上看到其他父母言語暴力,也覺得世界好可怕...
女孩們有遇過類似情況嗎?怎麼做會是比較有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