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9-03-08 18:52:26打LOL輸了森77 男譙隊友「妓女姐」挨告
打LOL打到打官司!台北市1名李姓男子,熱愛遊玩「英雄聯盟(簡稱LoL)」線上遊戲,去年
11月晚間和暱稱為「蘋蘋兒」的簡姓網友組隊打GAME時,因為技不如人,不幸落敗,不服
輸的李男遂遷怒,打字痛譙蘋蘋兒是「妓女姐」、「小垃圾」、「跟妳媽靠身體一樣」,
簡看見後氣炸,怒告李加重誹謗罪。基隆地檢署近期偵結,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警調查,案發當時,李男與4名網友組隊,和5名對手對戰,但卻戰術不佳、默契不足,
被破大本營,落了個慘敗,得失心相當重的李男當下氣不過,在群組遊戲聊天室中,對隊
友蘋蘋兒打字怒罵隊友「妓女姐」、「跟妳媽靠身體一樣」、「小垃圾」,讓群組內的網
友都能看見這些字眼,而操作蘋蘋兒的簡姓玩家看了之後,認為自己受辱,氣得提告。
警方傳喚李男到案後,李坦承確實和隊友發生衝突,並有打字怒罵隊友,不過他辯稱,雙
方陣營加起來有10人,加上時間久遠,在公開的群組內,他也無法確定自己是不是針對蘋
蘋兒譙髒字,直呼冤枉。
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李男確實與其他玩家素不相識,且隊友又是隨機組合,李男很難
憑「蘋蘋兒」就知道簡姓網友的真實身分,而與現實世界的簡做出連結,認定李男言論雖
不妥、也讓蘋蘋兒感到不快,可是難認其行為足以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要件,全案依罪嫌
不足為由,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07003368-260402
心得:一下有罪一下子沒有罪,到底要怎麼分啊,法官搞的好亂喔!?
作者:
trolkin (邊緣人003)
2019-03-08 18:56:00統肥實況罵人當然會有罪啊 上萬人在看ㄟ
作者: Naturallyer (自然) 2019-03-08 19:05:00
我只是口頭語助詞啊~又不能證明我罵她。
作者:
shiena (亞薩爾)
2019-03-08 19:09:00到底是檢察官還是法官= =
對嘴砲的人,我都會再次跟他確認「請問是在罵我嗎?」通常對方就會閉嘴了XD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9-03-08 19:20:00
沒罵到法律人 safe
我想到我在LOL對嗆我的酸民說 欠幹結果他寫信要我道歉 不然要告我 我沒鳥他結果他上檢舉版告我 然後就被桶了==有種來啊 怎麼不玩大一點 要我版上道歉 去死吧不過LOL是吸毒暴力遊戲 會影響情緒 我半個月沒玩了
作者:
Sunerk (幻影企鵝)
2019-03-08 19:26:00法律認證
半年啦 講錯其實我在裡面也有激動的時候 現在想想 還真是大家開開心心玩遊戲 輸就算了 但輸人品 反被遊戲玩幹嘛罵人呢所以我離開之後 對曾經被我罵過的 我很抱歉也希望他們離開那個大染缸 那裡不是好地方太容易影響情緒我這樣好像卡尼喔一直推是不是因為現實上找不到人講話 就會這樣自言自語??
作者:
Lgood (Life is Good)
2019-03-08 20:40:00樓上你的女兒文哩
作者:
iuo (iuo)
2019-03-08 22:53:00所以也可以嘴法官的意思 因為無法與現實法官作連結 不認識無罪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9-03-09 02:59:00
罵這個要明確指著別人的ID 角色罵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