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已po過生活法律版
但還是上來女版問個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03/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上下半身皆挫傷
(有驗傷)
對方:右上臂挫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
對方: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直行走在人行道騎樓上,對方騎車沒注意我從人行道路口走出,因此撞到我左側身體,
造成我左側身體受傷,而對方則是機車有些微磨損以及後照鏡斷裂與右邊肩膀挫傷,而我
們雙方皆無違規,但是我是從人行道走出,對方行經路口未減速。
六、問題
本人醫藥費目前花620$
往返醫院交通花150$
而目前要跟對方和解
除了醫藥費與交通
不知道該如何開口向對方求償其他部分 再麻煩網友指點了謝謝
有爬文其他精神求償
從2千到2萬都有
註:我是大學生22歲
無正式全職工作
但是有打工兼職
因為車禍
而我少一個晚上的1000$
而對方是接近50歲的阿姨
是餐廳女員工 其他背景不清楚
先謝謝各位前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