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代表就可以未經同意射在裡面,而這名丈夫卻看不出這一點
使得女性激發防衛機制怒告強暴,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而這不僅僅一次,而是這五年,妻子都處於被強暴的情況
日積月累造成的傷害,妻子只告一次強暴已經算是大發慈悲了
而新竹檢方卻未看出這一點,仍給予不起訴的判決
實在令人心寒父權社會無時無刻在迫害女性的現象
不滿丈夫做愛射裡面 妻提離婚加告性侵
2019-03-20 00:0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法界傳出一起罕見案例,先生與隔天要到國外出差的妻子在
浴室嘿咻,妻子恨他沒先講就射在裡面,隔天到機場傳簡訊揚言離婚且告他強暴,檢方查出
先生LINE問妻「什麼強暴?難道結婚這5年我都在強暴妳?」
妻子竟回「沒錯,你就是強暴犯!」檢方認為強暴是妻子個人對先生的主觀批判,難以採信
其控詞,全案不起訴。
陳女指控,先生林男2017年8月某日傍晚,趁她在住處浴室內洗澡時,對她性侵得逞,控告
林男妨害姓自主。
林男於偵查中坦承與妻子發生性關係,堅詞否認強制性交,辯稱過程中妻子都沒有拒絕,只
因為他沒有避孕,體內射精後,妻子就震怒,他問妻子是否不要小孩,妻子沒有回答,隔天
就傳簡訊給他說要離婚。幾天後甚至有名自稱是妻子主管的人找他,說他強暴妻子。
檢方調查,陳女姊姊說妹妹陳訴遭妹婿強暴,妹婿還在line說他去自首了。
陳女主管則說,案發隔天陳女到韓國出差時,出現情緒不穩狀態,表示被強暴,不要回去與
先生同住。
檢方認為,兩名證人觀感顯已受陳女事後情緒反應影響,恐有先入為主疑慮,無法客觀中立
。
根據陳女姊姊與林男line對話內容顯示,林男對於妻子竟以「強暴」用語指控他而不敢置信
,繼而以嘲諷、自厭、賭氣之口吻表示要去自首,並非如陳女姊姊所認知,妹婿已承認性侵
妹妹。
且陳女姊姊原本安撫妹婿,說妹妹講要離婚可能是氣話,之後態度轉變,指摘妹婿強暴妹妹
,可見其個人證述已受主觀批判影響。
檢方調查,陳女夫妻就婚後作息不一致,互有磨擦,感情漸淡,且陳女因婦科問題,醫師建
議不要有性行為,然林男仍要求妻子嘿咻,加上陳女揚言不要小孩,足見夫妻婚後互動已出
現問題。
檢方查出案發隔天林男line妻子表示,如妻子真的不要小孩,會答應以後不會再提小孩的事
,陳女則回傳指摘他設計要強暴她,林男質疑「什麼強暴?難道結婚這5年我都在強暴妳?
」陳女「沒錯,你就是強暴犯!」林男「我知道這件事對妳傷害很大,然而使用強暴字眼,
實在太重!」
檢方認為,這顯見陳女對於「強暴」的解讀,不僅限於違反意願發生性交,而且還加入她個
人的主觀批判,因此其指控顯難採信,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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