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蓋了房子
姐姐共有A 我跟弟弟各有B/C棟
因為我跟弟弟都不住家裡 那預計B/C一樓要出租店面
因為設計上的問題導致如果萬一要住二樓 需要去A走到二樓
再從二樓的共通走回自己的B/C棟
我個人預計把租金全部回饋給父母親 (裝潢我自己出)
父母預計也將租金分給姐姐(這我尊重)
但我母親說因為我需要走A棟出入 另外要給姐姐一筆過路費
實際上我沒住在那 不需要走到二樓 但母親堅持我要給
租金是給我爸媽 所以過路費是給我姐姐們
大家覺得這筆過路費合理嗎?
我的換帖兄弟聽完 只問我 你確定你是你母親親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