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太可怕了
單手脫內衣、牛仔褲這個我一隻手就能做到的事情
法官竟說與經驗不符
這不僅對女性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
更可以看出父權對於女性的迫害
令人難過QQ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743783
單手解內衣、脫緊身牛仔褲性侵? 法官:與經驗不符
2019-04-08 17:4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女子指控黃姓男子一手控制她雙手,一手脫下她的牛仔褲性侵,檢方將黃依強制性交罪起
訴。黃稱,2人合意性交,還說她穿緊身牛仔褲,有配合脫褲,被害人好友說,被害人都
穿合身的,台北地院認為,強制性侵時,用單手脫下緊身牛仔褲卻未造成傷痕,與經驗不
符,判黃無罪,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黃與被害人為同事,2007年黃邀約她看電影,電影結束,載她返回住處,藉
故入屋內,黃將她撲倒在沙發上,以單手控制她的雙手,再以另一隻手將她穿的牛仔褲向
下拉扯,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黃坦承2007年2月3日與被害人看完電影,協助搬運物品至被害人住處、與被害
人性交,但辯稱是合意性交。
被害人2017年4月在偵查庭說,黃把手伸到她的衣服內,開始解內衣、牛仔褲褲頭,她哭
著請黃不要這樣做,黃就用左手把她兩隻手腕倒扣在頭上方,用右手把褲子往下拉,最後
把自己褲子扯下來;被害人說「黃從解開扣子到把牛仔褲扯下來,都是用一隻手完成的」
。
被害人與黃對牛仔褲是否合身,爭執甚烈。黃說,她穿的是緊身牛仔褲,腳踝非常難脫,
在脫時,她的腳還會打直,在脫褲子臀部時,她會將腰微微往上提,「她穿的是非常緊的
緊身牛仔褲!」
被害人偵查中稱,當天的牛仔褲下擺較寬,審理時卻稱,穿的是靴型牛仔褲,在小腿部分
會看起來比較寬鬆,膝蓋部位會做窄一點點,不過,被害人的友人證稱,被害人的牛仔褲
是窄管、合身的,另說被害人都是這樣穿的,法官因此認定被害人指述有瑕疵。
法官認為,被害人稱被強制性交,但依她證述,除手腕有瘀傷,並無其他傷勢,如果黃施
強力拉脫牛仔褲甚至性侵,「難想像未對被害人造成下體或大腿的傷」,被害人所述與經
驗相悖,不能僅憑她單一陳述就推定黃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