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公投法修法人權不得公投 同婚、廢死能否公投待判斷
新聞內容:
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並通過「公投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草案納入兩
公約精神,新增人權不得公投;並規定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延長準備期、公投與選舉脫
鉤、投票當日不得宣傳及縮短主文等。
中選會先前提出的公投法修法共有幾大重點,包括增加準備期間由1個月拉長為3個月,將
「應」改成「得」,讓公投可以跟大選脫勾、縮短公投主文字數、強化連署書可信度、不
得公投人權議題、連署名冊提出以1次為限、投票當天不能宣傳等事項。
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公投法修法是行政院最優先法案之一,政院版修正草案將於明
天排入行政院會討論。草案修正重點包括納入兩公約的精神,規定人權不得公投;延長公
投準備期,從原本最短1個月,延長為最短3個月;另將原本規定的公投「應」與全國性選
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讓公投可與選舉投票脫鉤。
至於公投法修正後,未來同婚、廢死等是否可以公投?Kolas說,未來中選會接到提案,
委員必須獨立行使職權,依公投法規定來判斷可不可以公投。
在防止死亡或人頭連署、加強連署可信度方面,Kolas表示,草案也新增規定,連署時須
提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748657
心得:
從前的鳥籠公投有一個最讓人痛恨的,不就是審查公投議題的團體的獨立
行使權力太大嗎? 現在是怎樣啊!!??
主導這個法案的,真的是一群鳥人,只會生鳥屎連鳥蛋都生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