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乘客突嬌嗔喊「不要」 小黃司機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4-14 12:02:07
※ 引述《corydoras09 (陰符七術 五龍盛神)》之銘言:
: ※ 引述《luckyalbert (幸運知音)》之銘言:
: : 以下為本魯家人的親身經歷
: : 還請各位多多注意
: : (本魯到目前為止仍然認為有詐)
: : 本魯叔的家人
: : 今年3月份某天上班日的早上8點多
: : 搭客滿的公車前往上班途中
: : 公車上有一名年約20多歲的女子
: : 在某一站上車,此時我家人早已在擁擠的車上
: : 這位女子(用某A女簡稱)
: : 於某站下車後(此站不只她下車而是一堆人)
: : 突然在公車門口附近(不在車上)大聲哭喊
: : 大叫有人性騷擾她
: : 此時公車上所有乘客(包括我家人)&司機
: : 都覺得很奇怪
: : ———————————————————-
: : #疑點1.認為有性騷擾情況發生
: : 怎麼不立刻抓住犯人制止?
: : ———————————————————-
: : 就不理她
: : 後來這A女突然隨便指認車上一位乘客說
: : 性騷擾她(沒錯,我家人就是衰洨的那一個
: : 突然被誣賴性騷擾摸她,任誰都會很火大)
: : 然後呢
: : 此時司機不想理A女
: : 後來A女一樣瘋狂大叫哭喊說要報警抓人
: : 然後呢
: : 這女的就上車說
: : 抱歉我手機無法報警(共殺小????
: : 要請司機報警
: : 司機本來不想理這個瘋婆子
: : 可是呢?
: : 車上有兩位正義魔人(8+9)架住我家人
: : 說你不要跑,等等警察就來了(啥小???
: 沒辦法,你家人被當作現行犯了
: 依法律誰都可以壓制
補充一下現行犯問題
公車司機跟車上乘客(包括我家人)當時
都認為那個A女到底
是發生啥事下車後大叫,而且司機每天看到的
人那麼多,他們都知道要把一般人當成現行犯
要有證據,沒證據亂指認,司機可不想惹事
後來那個A女一直鬧要報警抓人
司機不想理她
後來又大叫到司機受不了怕被她投訴只好照做
此時怪異點就在,A女有手機
她說她不會打110報警(?!這是在說什麼?
請司機幫她報警(在此我認為是拖人墊背
車上那兩個男的也很怪異
上班時間正常說來都會背包包
聽我家人描述,A女跟這兩個正義魔人都沒有
帶任何包包(是否這樣好行動架人&嫁禍人
再來本魯的家人當時只想著要趕緊去上班
車上乘客跟一般人都是如此
但這幾位很奇怪
上班尖峰時刻好像都不怕會遲到
到派出所時也ㄧ派輕鬆
而且指定要前往那個派出所
明明旁邊有個更近的卻不去,這也很怪異
再來
本魯問過派出所的員警
如果A女從事這種事件(要和解金)
會不會在派出所之間留案底
員警說不會留,查詢不到,各所之間沒有連線
只能到地檢時,被告方申請調閱對方告訴資料
才能知道她告過人
而私下和解金紀錄則是很難查到
所以可能今天北市某區犯案(ㄠ和解金)一下
明天去新北市某區又從事ㄠ錢一下
完全查不到
: : 然後司機心不甘情不願的去幫忙報警(可能怕
: : 被這瘋婆子申訴,到時候問題一堆,就沒懷疑
: : 然後呢到了下一站
: : 警察馬上就來了,更誇張的是對方A女的老爸
: : 此時也出現(年約五十歲,有夠神奇馬上
: : 出現在事發地點,這點也很奇怪
: : 然後呢,警察馬上把我家人抓去警局(啥小,
: : 莫名其妙抓人問案
: : 之後就強迫被去做筆錄,警方說
: : 對方A女用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提刑事告訴
: : (這條太過保護當事人,主觀認定就能提 )
: : 你(我家人)只有被誘導式問答,只能根據
: : A女提出的問題回答做筆錄,自己陳述事實
: : 警方完全不寫進筆錄內容
: 面對這種情況
: 1.如果可以從頭到尾請主張 緘默權
: 2.警方任何訊問一概否認
: 3.刑事筆錄一式兩份,警方內容不實不要簽名不要畫押
: 4.不需理睬警方任何要脅,警察很愛亂搞,等偵查庭比較有效
本魯家人從未做過筆錄
他當時(不懂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認為只能寫與上述指控不符並且簽名
才能還自己清白
(這是一般不太懂法律的民眾會做的事情)
以為一定要簽
是後來我們去公家單位法律諮詢&議員服務處
詢問後才知道原來可以不簽名
: : 而且還說,人家的老爸都來了
: : 你有沒有誠意要和解?
: : ———————————————————-
: : #疑點2.沒有的事實為啥要和解??
: : 警方也太奇怪,直接聽信報警報案方的敘述
: : 就亂定人罪調查(而且還說這是刑事告訴
: 就爛+懶
: : 接下來是偵查不公開階段,
: : 證據&筆錄內容都不能收集給被告方看)
: 你自己的筆錄可以看,不實內容可以拒絕簽名押手印
: 警方確實有權力拒絕給你看對方的任何筆錄資訊
的確,我家人,當事人當時可以看
後來我們(當時在上班)陪同他要再去
派出所看筆錄時
被員警拒絕,說已進入刑事偵查階段
不能給你看
: : (這樣連反駁證明清白的機會都沒有)
: : ———————————————————-
: 到偵查庭跟檢察官反駁比較有用
: 不用跟警察543,沒有到底或緘默到底
: 拒絕簽字他們不能拿你怎樣
: 簡單來說,夏蟲不可語冰
: 跟廢物警察說再多他們也不會聽
目前就是打算到偵查庭去和檢察官回應
當時狀況與經過
: : 本魯的家人當然是不和解
: : 對方跟警方說好啊那就法院見(刑事)
: : 然後A女在警局都乖的很,之前凶神惡煞的表
: : 情全在警方面前看不見(跟新聞中的那女的
: : 反應實在是有點像
: 與案情無關的描述可以省略
: 警察態度如何、對方態度如何
: 對方有沒有教養
: 不是構成犯罪成立與否的要件
對方一口咬定我家人有罪
更好笑的是員警還說A女在求救了(亂叫
: : 當A女跟她家人知道和解金要不到時
: : 最後就惡狠狠的瞪我家人好幾眼才離開警局
: : 之後就留著我可憐的家人莫名奇妙做筆錄
: : 變被告(刑事訴訟)
: : 警方只回覆我家人,接下來你就等傳票
: : 偵查庭會開庭找你去問案,你不能不去
: : 而且現階段根據刑訴程序,不能提誣告
: : 只能到確定偵查終了不起訴時才能提誣告
: : ——————————————————-
: 爽提的人可以提,不爽提的可以不要提
: : #疑點3.本人認為目前有一群人(金光黨)
: : 在用這種法律的問題ㄠ&撈和解金
: 確實有這種人,抓住別人小事化無心理濫提訴訟
: 我就被告過,最後丟一大疊資料給檢察官獲不起訴
: 筆錄在偵查庭作很有趣
: 因為牽涉到專有名詞,檢察官姐姐快被我搞瘋XD
我認為這是目前金光黨詐騙合理穩賺不賠
的手法,只能貼文提醒大家小心
我家人比較倒楣碰到
: : 一週ㄠ個幾次比工作還好賺
: : 而且告刑事不用錢這些人算準了
: : 被告方請律師花的錢跟和解金相比
: : 和解金划算(所以本篇文章希望大家多多注意
: : 這種詐騙新招,莫名被誣賴跟背刑案)
: : ————————————————————-
: : 之後目前家人當天整天工作也被耽擱沒做
: : 搞到現在,連我們想幫忙家人收集證據都無法
: 不用蒐集什麼碗糕證據
: 是對方要證明你有罪
: 你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
: 唯一的證據是車上錄影
: 那就交給檢察官判斷就好
: 你家人就吃飽睡好等開庭去一日遊就好
嗯嗯
順帶一提
我跟另外的家人後來詢問過同路線司機
監視器車上約一個月後就會被洗掉覆蓋
等於到時檢察官流程耗時
這群人算準了用筆錄當證據
無對證可反對
後來我跟另外的家人
只好固定在那個時段
看那個A女有沒有出現在那幾站
發現也怪異
本魯家人上班3x年天天搭那條路線通車
可是之後完全看不到那A女跟那兩位男的搭車
深覺有詐
: : 礙於警方說明刑事偵查不公開為由
: : 連調監視器證明清白也無法
: : 只能等待檢察官跟法官努力調查
: : 才能有機會還家人一個清白
: : 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和檢警等檢調單位能夠
: : 注意到這類案件越來越多
: : 目前看到有疑似等新聞
: : 有1.幼稚園誣賴同班小朋友騷擾女同學
: : 2.本篇計程車司機狀況
: : 3...越來越多亂么吉&警方想省事直接莫名奇妙
: : 叫人和解或提刑事告訴的事件發生
: : 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幫忙
: : 不要被社會上這種無良份子得逞欺負跟侮辱
: : 感謝大家觀看本魯家人的親身實例文章
: 加油,可找地方民代有無免費律師諮詢
: 詢問應對方法
已經有去詢問了相關後續處理方式
也感謝各位大大們的意見
最後我覺得這類人可能會利用一般民眾
對法律知識不了解&警方辦案程序不清楚
來從事心理上的壓力(公權力)給予
令人只能選擇和解
這時我認為堅持不和解才能遏止這種歪風
另外本魯家人本來要告那兩位架人的強制罪
可是警方也一樣不受理
後續沒資料也找不到人可以告
只能讓自己的家人上地檢證明自己的清白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4-14 12:04:00
支持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04-14 12:10:00
支持絞刑
作者: joycelch (joyce)   2019-04-14 12:18:00
好誇張 詐騙也太可怕謝謝分享跟提醒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9-04-14 12:19:00
以後搭公車只能坐位子上自備手銬了 不然會被metoo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19:00
警察不受理你也可以告啊 直接寫訴狀給法院 你問律師的時候沒問到?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04-14 12:19:00
還有鞭刑這種女的社會的毒瘤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4-14 12:20:00
問題是找不到資料要怎麼告?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20:00
警察想吃你案而已姓名地址資料不詳一樣報請檢察官偵查找不找的到是一回事
作者: canhong   2019-04-14 12:24:00
強制罪你直接去地檢署告訴,不要理警察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24:00
有時間地點 已經身上證物有指紋 直接提交證物報請檢察官搜查取證 很多台灣人以為只能透過警察告人 但實際上只要寫狀紙到法院就好了
作者: canhong   2019-04-14 12:26:00
證據搜查是檢察官的事,和能不能告是兩回事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27:00
之後再直接提交狀紙提告那女的誣告 詐欺 和解過程有危險恐嚇直接錄音取證 不當得利 恐嚇 一堆 通通不用透過警察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4-14 12:28:00
原來是這樣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29:00
社會再走 法律要懂 告人是人民權利 判不判是法官權利搜查是檢察官跟警察義務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9-04-14 12:30:00
祝他們這輩子走霉運、怪病纏身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2:31:00
就算你明知詐欺無法成立也一樣能告 讓對方跑法院也爽但要自行注意 那提告就要有相對舉證之責任 你如果都沒證據就亂告一樣化被檢察官罵 但你這案例就不一定了 看檢察官自由心證ㄌ
作者: bravo150900 (屁股)   2019-04-14 12:54:00
最後結果是?
作者: littlemooooo (小莫兒)   2019-04-14 12:55:00
支持你們去告 媽的就是有這種人在浪費司法資源 至少要學一次教訓才會乖
作者: s50530 (飛天豬)   2019-04-14 12:59:00
幫你推
作者: duoxi (看星星吧)   2019-04-14 13:03:00
幫你推,希望有好的解決
作者: imlamei (愛辣麵)   2019-04-14 13:06:00
加油!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4 13:07:00
另外不知道開庭還是有沒有上偵查庭 還沒的話你一定要申請你家人當證人 畢竟家人出遊還性騷擾人是不符常理的 要讓法官檢察官相信這點 後面除非遇到恐龍 或性騷擾人是事實且有明確證據的話 那就很安全了啊 本文好像沒說共同出遊QQ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9-04-14 13:37:00
垃圾母豬集團真是有夠惡劣
作者: spadeting (史批踢)   2019-04-14 13:45:00
支持母豬死刑法
作者: Cottonz (珍惜眼前人)   2019-04-14 13:54:00
有拜拜了嗎......也太倒楣了吧
作者: corydoras09 (一劍籙魂)   2019-04-14 13:54:00
已經簽字要小心喔,檢查官不一定會鳥你的備註,而且警方錄音錄影有無確實也是問題
作者: dogncat   2019-04-14 14:13:00
作者: KYH520 (DLE)   2019-04-14 14:21:00
台灣以後也要推個癡漢險了吧==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9-04-14 14:26:00
高調
作者: KYH520 (DLE)   2019-04-14 14:27:00
另外想問 那車上監視器可以事發當下就要求觀看並保留嗎?抱歉看到上一篇有回只有檢調才能看了 太可怕了 幫高調= =
作者: will1031lu (阿極)   2019-04-14 14:39:00
幹這種人真的垃圾
作者: liang94313   2019-04-14 14:59:00
真的垃圾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19-04-14 15:02:00
比扯鈴還扯我還以為我在看低能卡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9-04-14 15:22:00
警察不受理就檢舉到他受理為止阿,專門要去那家搞不好鴿子也是同夥
作者: EririSawamur (英梨梨)   2019-04-14 15:44:00
台女可怕 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jsdf (fdsj)   2019-04-14 16:16:00
紅明顯 以後遇到這種事,被抓到警察局什麼話都不要說,嘴巴閉緊變啞吧,什麼都不要簽,等律師來處理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9-04-14 17:12:00
台灣人都沒有無罪推定的觀念,沒證據就開始抹屎抹糞
作者: canhong   2019-04-14 17:15:00
原po也太敏感了,樓樓上又沒講什麼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9-04-14 17:17:00
可能對社會心寒了吧
作者: xxxx5801   2019-04-14 17:29:00
不懂原PO在氣什麼,jsdf大說的算合理呀,都說等律師了至少筆錄不要簽名,再另舉證提告而已
作者: KentHao   2019-04-14 17:44:00
原po太氣了啦但是我能體諒。因為真的不是人人都能瀟灑的等律師來,這種事自己遇過才會知道有多慌
作者: asas40123 (米粉)   2019-04-14 17:57:00
真的衰耶遇到這種人...原po加油
作者: barcode (條碼)   2019-04-14 18:29:00
不如現在開始徵求那天有在同一輛車上的人證,或找幾天同一時段上車問同時間的通勤族,有沒有人看見你家人當時站的位置與該女子有無接觸另外會推文的人也不是有惡意要攻擊,不用一直詛咒別人吧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9-04-14 19:04:00
我身上有手機當然是拿來錄騷擾我的人啊!我打電話有東西錄不到要怎麼舉證?你的法條問題就有諮詢律師了不會一起問,都用猜的怎麼跟檢察官攻防啦…
作者: alex81131 (憨)   2019-04-14 20:46:00
世知辛い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19-04-14 22:51:00
警察說不受理 你就打去督察室說 警察吃案他辦得出來辦不出來是一回事 他哪有權力不受理警察就是吃案 吃習慣 哪些人是他講一講 可以把案子吃掉的他們就吃哪有不受理這種事情
作者: Antia691 (公園躺椅VIP)   2019-04-14 23:47:00
討拍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不要用無知博同情
作者: ReliferK (ReliferK)   2019-04-15 05:52:00
加油 希望惡有惡報 能夠還個公道
作者: lanretee (加油)   2019-04-15 09:21:00
自己也報過案懂得那種無力感,老百姓面對法律真的很無助,心力交瘁,謝謝你的分享 祝你們順利!惡人去吃屎吧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9-04-15 10:29:00
加油不和解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9-04-15 13:36:00
https://youtu.be/KFKNG_V5YZYhttps://bit.ly/2Ja1Tda打臉文加上法院認證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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