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個一個回,把對一些留言回文的回應一致回在這篇
大概有的人可能誤會前文的意思
前文的內容並非認為法律上要明定嬰兒的權力地位小於成人
嬰兒的權力地位不需受保護等等
還是回到遇到災難應該先救成人還是先救嬰兒的問題
一個嬰兒死亡,基本上其內心可能不一定會意識到死亡的事實
可能不會產生肉體痛苦以外精神方面痛苦的感受
甚至一個嬰兒根本不會意識到他是一個個體
其還處於一個原始的階段
心智主要是依照基因的藍圖形成
還未接受到太多外界的刺激發展而讓其具備相較於成人顯著的獨特性
也就是一個嬰兒若死亡,下一個嬰兒他未來的期望值是與前一個嬰兒幾乎無差異的
(假設同一個家庭)
但一個成人死亡他的角色地位無法以一個幾乎一樣的人彌補
沒有任何一個跟他具有同樣的父母手足配偶子孫朋友興趣價值觀的人
嬰兒不會為他的死感到難過或有缺憾(因為心智根本沒發展到那階段)
但成人一般會(生無可戀的人大概還是少數)
故而認為先救成人合情合理
同樣的情況也稍微適用於智能障礙者與智力不高的動物
其可能不一定具有他是一個個體的意識與對生死的了解
不會因為死亡產生難過或具有遺憾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