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搬新家
本來舊辦公室和其他同事坐在一起,新辦公室我被一個人放生在接待入口
因為業務關係會有很多廠商和長官來參觀訪視,需要有人隨時在第一線接待
本來覺得無所謂,反正我最菜,也沒人會顧慮我的感受
但是有同事反應我的位置太大,要把一位司機大哥調來坐我旁邊
(司機大哥有自己的辦公區)
問題來了,我在之前的職場上有被類似司機大哥調調的人性騷擾過
到現在還是有嚴重的陰影,本能的很厭惡中老年人
在試用期時我有跟交接的人再三確認過,我會是一個人坐在入口這個位置
結果今天得到這個結果,私底下跟幾位同事反應過,然後就沒然後了
但現在99%確定要跟司機大哥坐在一起,完全無法接受阿
邊痛哭邊打這篇文章,之後下班應該都要去心理治療所接受輔導
明明有跟交接前手說過我擔心的點,也獲得保證才安心在這裡上班
現在跟其他同事求救又得不到回應...憂鬱症應該是遲早的事
目前只能先安排去看醫生,查過大部分治療費用一小時都是1500起跳
每天下班都要去的話(周休二日),應該31500以上跑不掉
我的情況似乎有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二十一條之一
被保險人罹患精神疾病,而該項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
請問大家在職場實務上,真的有人適用這個法條成功爭取到應該有的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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