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晚安
跟大家報告一下後續的事情好了
後來我寫信跟總公司反應
(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問題)
總公司很快的就打電話來跟我確認到底是哪間門市
然後他們也並沒有所謂試用期是以時薪110計算的事情
但因為這星期的六日我還有最後兩天班
所以就告訴公司目前不方便透露哪間門市
而他們也答應等我做完剩下天數會再來電
以下進入正題
來上班的時候老闆第一句話就問我是不是到總公司投訴了
因為我很孬所以當下否認了
可能因為不擅長隱瞞所以老闆還是看的出來我在說謊
他也告訴我
要是我做出任何有害公司名譽的事情公司會請法律顧問處理
但從頭到尾我完全沒有說出XXX這個品牌有任何不好
我只是就薪資的問題向總公司反應
結果老闆居然還說就算要查他那裡也查不到什麼
要提告或是申訴之類的我有可能變成是誣告要賠一大筆錢
甚至影響我接下來在其他地方的工作
聽到這裡真的覺得蠻委屈的
我根本沒有做錯任何一件事情卻要這樣子被威脅
我只是個普通沒背景的大學生 但因為這樣就可以任人欺負嗎
想請問板上的大家
以上我的所有行為真的觸犯了什麼法條嗎
我真的有去做任何毀損該品牌相關的事情嗎
講到最後老闆說最嚴重的結果就是公司要撤掉他經營的兩間店
還要我思考這後面牽扯的是我的夥伴和其他員工
我真的要因為這樣就忍氣吞聲嗎
如果是已經出社會的女孩們又怎麼看呢?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麻煩大家提供建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