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角是我朋友
我朋友28歲育有兩個兒子,25歲時跟媽媽借500萬跟他老婆創業,同時爸爸也跟媽媽順勢借200萬投資朋友的生意。(媽媽用房子貸總共貸到700萬)
創業後貸款下來的錢只能放媽媽那,所有營業額都要定期上繳給媽媽,每個月跟老婆領35000的薪水,照媽媽的說法是等錢還完才能放手給我朋友。(在第三年時每個月盈餘大約20萬)
但,我朋友除了每個月扣的固定貸款外,他媽會拿盈餘的60萬一年還銀行一次大筆的,不過我朋友發現媽媽把爸爸借的份也一起算在60萬裡面,媽媽一個月也會從裡面扣35000說是她養老的退休金(扣三年了)。
我朋友很生氣,他覺得創業很很辛苦,賺到的錢都被卡死不能自由運用,領著死薪水還要幫爸爸還債....
於是跟媽媽協商不想再幫爸爸還錢,每個月媽媽拿的錢降到12000,並確認五年後公司還清貸款經濟權可以歸還給我朋友。
因為他沒ptt帳號,想請我問各位,他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很過份,媽媽在銀行不肯借他錢時伸手借他,但他拒絕幫媽媽把爸爸的份一起提早還完,這樣過份嗎?對了,公司的店面是他媽借他的,但之前租人也是12000,所以我朋友才會跟媽媽協商一個月多給她12000。
聽完之後我決定好好存錢XD,覺得跟家人借錢創業不如跟銀行借錢,當家人提出不放心你到時會不會定期還款把資金都卡在他們那時,好像也沒有理由不這麼做....
懇請各位不要備份文章回答問題,問完給我朋友看我就會刪文章的,有任何的建議與問題在下面留言即可,感謝囉!